海悦能源(600387)股东索赔期还剩2个月,合格投资者千万不要错过索赔的最后一班火车
在投资人起诉海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悦能源、ST海悦、**600387)**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投资人胜诉终审,投资人已获得赔偿。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索赔的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底届满。 只剩下2个月的时间,所以尚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不要错过挽回损失的最后机会。
2022年11月12日,海悦能源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悦能源发出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经查明,海悦能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海悦能源未按要求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上海振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龙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海悦能源查明的违法事实的司法解释以及第一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海悦能源实施的虚假陈述与股东在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2月**动态激励计划 海悦能源(600387)股东索赔条件:在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出售或仍持有**,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出售或仍持有**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投资者也可以搜索”。上海律师王金龙敬请关注,王金龙律师将及时发布**理赔公告和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理赔信息。
成功案例:
上海振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拥有多起股东索赔成功案例,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臧歌控股、中安消费、银一股份、宝利国际、三方翔、超华科技、三盛股份、中益达、新品新材、延安毕康、象源文化、翔艺荣通、金华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环瑞世纪、 盛雷达、济南高科、广东荣泰、汇丰股份、天宇数码科技、奥瑞德、金正达、海岳能源、中乾股份、长远集团、工达高科等。
需要准备的索赔诉讼材料:
1、盖有公司业务部门印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和交易对账单原件(第一次、第一次、到目前为止);
特别说明:对账单上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资金账号、销售时间、交易次数、交易次数等,如果**还有股份,还需要打印库存股清单。 若买卖交易较多,除纸质版外,还请提供Excel电子版交易记录。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检方签名材料。
在与王金龙先生确认您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先生会向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要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 投资人办理委托手续后,索赔将全部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等法律程序不需要投资人亲自到法院,只需耐心等待,如果案件有任何进展,律师会尽快通知律师。 我们采用风险优先收费模式,前期不要求支付律师费,在投资者胜诉并成功获得赔偿后,将按照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上海振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