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郑岳理发舅舅死为被告巧合! 除夕理发,却被起诉,你说你没冤枉
世界充满了奇迹。 我今天看到的新闻是关于它的沙雕行为的荒谬。
事情是这样的:侄子在农历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叔叔出车祸身亡,婶婶指控侄子“故意杀人,赔偿100万”。
巧合。 一个男人在春节假期结束时去理发上班,他的叔叔发现后大发雷霆:“在新年理发中死了的叔叔,你怎么能理发? 两人差点因为这件事而反目成仇。
中国民间传说中确实有一句传统谚语“正月不剃头,正月剃头杀叔子”。
在古代,这句话的由来是由于“思老”的谐音。 一年的正月是一年的开始,正月的正月不剃光头,作为纪念传统的一种方式。 他之所以第一个月不剃光头,是为了“想老”,后来却被歪曲为“死去的叔叔”。
中国传统习俗和仪式已经传承了数千年。
比如春节吃团圆饭、清明祭祖、端午节吃粽子等,这些习俗都是传统礼仪的传承,是对英雄的致敬,是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期待。 当然,我们必须传承这种健康的传统。
但是,迷信习俗,如“正月不理发,理发致死叔”等,纯属古往今来的谣言,没有必要遵守。
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奠基人,“礼”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对礼有这样一段论述:麻冠、礼; 今天也是纯洁、节俭的,我随波逐流”。 这意味着在过去,礼帽是用亚麻编织的,这很有礼貌,但费时费力。 现在是一顶丝绸礼帽,非常节俭,他赞成。 孔子作为提倡礼仪的一代圣人,并不认为礼仪是一成不变的,只要符合尊严和谦逊,礼仪的形式是可以改变的。
对于民间风俗礼仪,如果与大局无关,是无害的,不影响正常生活,可以遵循; 但是,具有明显封建迷信的礼仪和民俗是不相信的。
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取精除糟粕”,把中华文化的普世价值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妥善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而不是折衷主义。
作为后辈,在处理传统习俗和礼仪时,应保持谦虚的态度。 要摒弃传统的刻板印象,也要虔诚。
至于第一个月不理发的事情,第一个月的理发和死去的大叔之间肯定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即便如此,我觉得还是要考虑到长辈的感受。 如果长老们对此非常关心,尽量不要冒犯他们,激怒他们。 没关系,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忍受一下。 也不可取,无视长辈的感受,盲目地绊倒。
回到本文开头的案例。 原告的行为不可避免地让人感到有些无理取闹。 “理发正月大叔之死”是民间传说,没有科学依据。 第一个月的理发和我叔叔的去世是彼此无关的事情。
这里呼吁你,作为公民,最好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提高你的意识水平,避免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