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财经记者丁一帆
近日,北京消费者王明(化名)向泰山财经、黑猫投诉,妻子购买后没多久就驾驶了智基LS6标准版汽车,车辆智能驾驶系统在行驶过程中无法退出,随后触发AEB自动紧急制动,导致被后车追尾, 汽车严重受损。
1月5日早上7点左右,我妻子在北京五环最右边的车道上行驶,这时智己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高架NOA驾驶被激活了。 王明告诉记者,在行驶过程中,司机观察到一辆卡车停在右侧停车带上,汽车的货箱部分压入线路,因此进行了手动制动。
让王明没想到的是,手动制动后,车辆的智能驾驶系统并没有退出。 就在汽车缓缓驶过货车货箱线时,汽车鸣出警报并启动了AEB自动紧急制动。 随后,该车停下,与后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驾驶员受轻伤。
当然,车祸是车辆追尾的唯一责任,但智能驾驶系统在驾驶员踩下刹车后未能退出,直到车辆即将超越卡车后才启动AEB自动紧急制动。 在王明看来,这显然是智己汽车智能驾驶逻辑的问题。
为此,王明多次联系智己汽车总部,查明这一技术问题的原因,但均未得到明确的答复。 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投诉和维权,希望智己汽车正式道歉,给出明确的事故原因,无条件更换同一辆车,并全额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的损失工伤和交通费用。
我开始投诉后,修车的智己4S店联系了我,意思是我应该停止投诉,如果我再次投诉,车辆不能确定为全损,只能确定为汽车维修。 王先生说。
关于王总的说法是否准确,以及智能驾驶系统不能撤回的原因,以及智基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泰山财经记者》2月20日采访了智己汽车。 一位自称客服组组长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问题已记录在案,会尽快反馈,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上海段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思成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第1203条,如果汽车存在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制造商应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汽车的智能驾驶系统出现逻辑或算法问题,导致AEB紧急自动制动系统触发错误,导致交通事故,那么汽车制造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马思成表示,一般情况下,追尾方应对违反交通法规承担全部责任,追尾方赔偿后,如果消费者认为车辆辅助功能有缺陷,可以向汽车制造商追索。
2月23日,智己汽车公开回应事件,称通过与用户的多次沟通和后台车辆EDR数据的检索,用户在事发前使用NOA功能进行驾驶,系统识别右侧车辆侵占了该车的行车道, 于是它减速,然后用户踩下刹车踏板,系统退出智能驾驶,然后被后车追尾。不存在用户所述的“智能驾驶等无法退出系统”等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