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综合绩效、综合绩效、主动绩效、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专题报告。
1月14日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指出:“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方向上,要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制度、机制、能力现代化,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围绕最高人民党组提出的'依法履职、综合履职、积极履行职责'的要求,开展了一定因地制宜的工作探索和办案实践检察院。《检察院**》推出《以检察综合绩效、综合绩效、主动绩效、服务确保中国式现代化》专题报告,先后示范了部分本土探索和实践。
战斗力和高质量效率
淮安淮阴:全面履职与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
临近年底,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在网文下留言,引多方关注——《淮阴检察尝试:打破部门壁垒和界限,逐步推动检察长直接带动多个检察办案队伍, 刑事、民事、银行、公益'四大检察院'同案'同案',培养适应基层需要的复合检察人才。 ”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全面履行职责,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整合发展? 近日,《检察院**》记者两次深入淮阴区检察院,采访了检察院的一些工作探索。
跨部门综合绩效探索
2023年12月18日(周一)上午9点,淮阴区检察院四、五检察厅主任、检察官、助理检察员、内部工作人员座无虚席,这里是检察院检委专职委员张海琴主持的每周整合工作跨部门会议现场。 在共同研究了江苏省检察院上周刚刚发布的“六条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淮安市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深化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后,讨论开始了
我正在处理一个美容院销售有毒有害巧克力的案件,我已经提起了刑事案件的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美容和医疗美容行业在市场上销售这种“三不”产品较为普遍,如何履行职责才能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治理? ”
刚才的典型案例都有关于精神病和老年人的内容,我们也处理过一些这样的刑事案件,因此我们可以尝试挖掘这方面的公益诉讼线索。 ”
全面履行职责,要从个人、办案队伍、淮阴区检察院三个层面思考,在办理每起案件时,要从“四大检察院”的角度看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
记者在观察本次例会时发现,淮阴区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助理检察长普遍存在全面履行职责的理念,办案实践也得到了贯彻,但在具体履行职责中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一切都源于医院在2021年启动的一次综合绩效改革“实验”。 淮阴区检察院是典型的苏北基层检察院,现有政法干警60人,其中检察官17人,设有一至六检察厅6个业务部门和政治部、办公室等综合行政管理部门2个。 过去三年,法院平均每年受理900宗刑事案件,逮捕和起诉约1,400人。 由于淮阴区以农业经济为主,检察院办理的案件80%以上是酒后驾车、打架斗殴等普通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很少,各部门和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数量参差不齐。
为平衡不同部门检察官的办案量,淮阴区检察院探索实施全面、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对职能、业务相近的部门实行“二合一”,逐步实现全院整体融合,最终构建“检察长+数人”的综合绩效办案模式检察官办案队伍”。
基层检察官
集成多个性能示例
探索全面履职改革,仍要回到“办案”上来。
2023年,淮阴区将发生一起“三无船”过失致人死亡案,嫌疑人孟某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无证驾驶铁船,在非通航水域航行,随后因水入铁船而溺水身亡。
我们在办理此案时发现,淮阴市曾发生过几起类似案件,铁船、大马力快艇等“三不”船非法捕捞现象突出,安全事故频发。 但是,区交通局没有履行船舶安全管理职责,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履行渔船检查监督管理职责。 我们在探访受害人家属时,也发现他符合司法协助条件,于是为他办理了司法协助。 淮阴区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检察长杜江告诉记者,过去,此类案件至少要由两个部门、三个检察官分阶段办理。
记者在淮阴区检察院的采访中,听到了不少类似的办案故事。
在一宗违法经营案件中,办案公诉人夏传辉发现涉案安全生产企业之间存在民事法律纠纷,遂针对三家企业合规计划提出多项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民事、行政法律建议,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合规整改工作。 在合规评估之前,办案检察官还利用环保行政法规知识和公益诉讼的技术力量,对两家化工企业的污染问题进行了技术检查,帮助企业全面消除涉法风险。
办案检察官任环认为,本案不仅是信访案,还涉及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因此他同时开展了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督促燃气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探讨民事公益诉讼企业合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赔偿397户500元以上。
2022年初,发生了一起农民工索要工资造成故意伤害和死亡的案件。 针对本案无罪释放案,办案公诉人郭明禄通过补充侦查、指导侦查等方式成功起诉被告人,并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公安机关指定住所的不当行为,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支持被害人家属就工资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依法对成为“事实上的孤儿”的受害人儿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办案过程中,要在夯实刑事案件证据基础的同时,深入挖掘案件线索,综合考虑当事人维权救济能力、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因素,履行支持起诉、司法协助等职责。 我认为,这是检察官真正以“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心态办案的常态。郭明禄说。
面对基层检察院的困难和阻碍
为什么要探索利用“四大检察院”,实现一个检察官或一个办案队伍全面履行职责? 淮阴区检察院流传着两个故事。
一是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国观察的一宗刑事附属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审理。 “庭审刑事部分结束后,法官不动,律师不动,被告人也不动,只动了检察官席,又换了一名检察官及其助手,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我想知道,为什么在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需要更换检察官? 为什么检察官不能一路走来? 后来,刘庆国开始在淮阴区检察院全面履职。
二是,法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任环几年前在公诉岗位上,有远房亲戚打电话给他**,请教他如何申领工伤保险。 “我被蒙蔽了双眼。 我听说过工伤保险,但对它一无所知,只好问问民银部的同事,然后给亲戚答。 说实话,当时我感到非常惭愧,但作为一名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检察官,我无法回答现实中常见的工伤保险问题。 当然,我现在没有那种困境。 任欢说。
拥有38年基层检察工作经验的刘庆国介绍了这次改革的初衷——正视基层检察工作的困难和障碍。 基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方面相对薄弱,存在补短板的过程。 在原有办案模式下,“四大检察院”要做到均衡、全面履行职责,难度极大。即使实行了案件监督线索转移制度,由于干警属于不同的上级一线、不同的部门、不同的领导,经常会出现以自我为中心、疏于报告等问题,没有办法知道是否转移。 综合履行职责和全面履行职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在探索过程中,淮阴区检察院还面临上下两级内部机构缺乏对应、部分干警思想僵化、不愿多学等问题。
改革往往伴随着争议。 改革的探索是否与司法专业化的方向背道而驰? 如何保证办案质量,全面履行职责? 基层检察官是否具备充分的能力,全面履行“四大检察院”的职责? 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专业化并不等同于简化。 “垄断和整体性并不是不相容的。 多位受访检察官认为,检察官“一专多能”是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随着司法精细化、专业化的发展,全面履行职责,恰恰符合具体利益全面、专业化保护的需要。 综合履行职责,也可以弥补检察官个人能力的不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通过检察官、检察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甚至可以上级检察机关报告。
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林曾在讲话中举例,江苏省检察院来检察院调查调查时:检察院反洗钱工作连续三年保持每年办理两起案件的规模,在全市考核中取得进步, 这些案件在检察环节被发现,促进了案件的结案。“法院规定,谁找线索、谁监督立案、谁办洗钱案件与考核挂钩,对调动干警积极性,提高综合绩效能力,促进工作发展十分有利。 ”
同时,为加强对检察权运作的监督,淮阴区检察院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负责案件管理和检察监督,直属检察长领导,对检察长负责。
走进淮阴区检察院办公楼,由两块展板组成的《检察官考核表》格外显眼。 刘庆国在采访中多次提到,探索时间还很短,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效果还需要更长时间的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统筹履行职责、积极履行职责的要求,我们认为这符合我们自己的探索,也大大增强了我们的信心。 ”
记者观察
探索基层检察院
在全面履职中落实办案新路径
求实求效、因地制宜,是记者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班子的总体印象。 在全面履行职责的改革探索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自身工作的困难点和障碍点入手,在内部机关不变的同时,通过调整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内容,提高了司法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
检察长座谈会强调:“新征程上,推动'四大检察院'全面协调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依法综合履行职责、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 ”
一点部署,九点落实。 必须承认,“四大检察院”办案数量不平衡的现象在基层检察机关更为突出。 “上千行,下一针”,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基层检察机关无法完全实现与上级检察院相应业务部门和机构的单独设立,这就要求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承担更多的责任,全面履行职责。 但实践中,由于属于不同的业务部门,一些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领域的法律监督线索时,忽视了报告和移送,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
本案中,探索检察机关团队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将案件办到最后,有利于将原本从不同业务线分离出来的法律监督职能模块汇集到同一个操作节点,以及全面梳理事实的案件承担人, 前一个法律程序中的证据和法律关系可以在后一个法律程序中更有效、更集中地履行职责。这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运作的规律,有利于基层检察机关真正做到大胆、善于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2023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检察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力量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
综合、全面、主动依法履行职责,是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方法和路径,有利于实现“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高效办案,就是检察机关要充分探究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关系,找到法律监督、司法协助、行业治理的线索,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益有机统一。
我们也要认识到,全面履行职责不是“大杂烩”或“大锅炖”,不能盲目追求速度和效率,影响公平正义的实现; 我们也不能打着“质量”的幌子,在政府中偷懒和懈怠。 全面履行职责,要求检察官在“一专”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掌握更多其他业务领域的法律技能; 全面履行职责,还要求基层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工作部署,根据所在地区案件的数量、类型、特点、各业务线的专业特点、法律监督工作发展现状,进行现实、科学、合理的调整和布局, 以符合“四大检察院”运作的基本法。
由人民来判断他们是否有效履行职责。 基层检察院是党通过司法渠道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窗口”。 事实上,很多人无法区分“四大检察院”履行职责的不同内容和各检察部门的职能分工。 对他们来说,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最重要的,这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