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发生了一起以“帮办公司缴纳社保”为名的诈骗案。 检察官指出,对于社保的补充支付,要遵循具体的政策法规和正式程序,不要信任人际关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案情
本案中,被告黄某通过虚假承诺帮助邱某联系公司补足社保金,成功欺骗了邱某的信任。 黄某捏造了一段与公司财务人员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给邱某看,让他信服。 在对方虚构的话中,邱某在微信上先后向黄某转账12760元,并再次以“帮忙补货款,需要补关系”为借口,支付了2万元现金。
法院判决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公诉人在提起公诉时指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且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但鉴于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以及家属返还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法院最终采纳了从轻处罚的建议。
检察官提醒
近日,当地检察院发布提醒,提醒广大市民在缴纳补充社保时要谨慎。 检察官指出,社保的补制有具体的政策和相应的程序,如需补办社保,应到当地社保局或社保官员**查询相关政策,了解具体操作步骤。 检察官强调,重要的是不要相信所谓的“个人关系”,因为这很可能是欺诈者设下的陷阱。 有些人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所谓的“内部关系”来补缴社保,最终导致财产损失。 因此,检察官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切实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据了解,这起案件并非孤例,近期全国各地类似诈骗案件频发。 这些骗徒经常利用人们急于补缴社保金的欲望,通过各种手段引诱受害人上钩。 因此,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警惕,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检察官还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打击社保缴费骗取的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同时,也希望广大社会能够积极参与到防范诈骗活动中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