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新闻客户叶玉建,刘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实体经济为经济发展重点”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以下简称数据与现实的融合)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发展趋势。 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也是民营经济和制造业大省,具有规模经济、数据量和丰富场景等优势,因此要聚焦发展挑战,加快实现“四个转变”,促进数据与现实的融合, 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为奋力谱写浙江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数字化与现实融合的发展面临挑战。
从数据驱动的角度来看,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机制运行不畅。 数据元素是数字与现实融合发展的关键部分。 然而,由于数据要素基础体系和配套政策不完善,数据合规、评估、运营等重要环节缺乏统一标准,数据要素在不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自由分配受阻,数据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数据要素供需不匹配、数据价值挖掘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数据作为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关键要素,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影响了数字化与现实融合发展的潜力和空间。
从技术角度看,数字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供给能力不强。 数字技术在数字与现实的融合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但目前数字技术引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激发。 一方面,数字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仍不充分,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传感器等领域被他人控制的局面仍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带来“卡住”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发展中存在“供需”现象,数字技术创新与实体经济行业发展痛点脱节,缺乏既懂数字技术又懂具体产业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从场景驱动来看,数字化与现实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企业是数字化与现实融合的主力军和主战场,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企业侧数字化转型的内在驱动力不足,构建市场主导的内功体系亟待构建。 二是大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但多数中小企业不愿意转移、不敢转移、不会转移的问题依然严重,企业数字化转型普遍处于单应用深化阶段,数据与业务融合的应用率仍较低。 第三,不同行业对数实融合的应用程度差异较大。 相较于生活服务领域数据与现实的主动融合,制造业领域数字化与实物融合的进展相对滞后,国内工业互联网发展仍处于平台多、用户覆盖少的发展阶段,成熟的应用场景较少。
从生态驱动来看,数字与实物融合的治理体系还不完善。 随着数据与现实融合的深入推进,对传统的治理体系和监管机制提出了巨大挑战。 传统的治理机制和规则难以适应数据与现实融合带来的变化。 一方面表现为“缺乏地位”,如平台企业崛起带来的市场垄断无法有效解决,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带来的伦理问题。 另一方面表现为“错位”,采用原有的基于产业经济的行政命令监管方式,极易抑制数字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降低数据与现实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通过“四个转变”,推动数据与现实的融合。
要用“四个转变”激活数据、技术、场景、生态等数实融合的内生驱动力,有效推动数据与现实融合。
实现从简单数据“物理聚合”到数据“化学反应”的转变。 这一时期,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倍增器作用,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和价值化,让数据要素进入社会化生产,成为数字化与现实融合的核心动能和主要把握。 一是加快完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率先挖掘浙江在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收入分配、安全治理、产业数据增值改革等关键难点问题上的经验,夯实数据交易运营的底层制度基础,同时加大优质“浙数业务”培育力度 实体,并着力打造国家数据要素改革综合试验区。二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市场化发展,创新建立公共数据授权体制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探索开展区域、行业应用场景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具有民族认同的数据赋能应用场景,真正让数据“活起来”。
实现从数字化核心技术向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转变。 要构建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探索浙江新一流体系路径,聚焦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核心算法、区块链、数字孪生等重点领域,突出战略性、整体性、前瞻性,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到全链条转型, 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成部署实施,着力开展和解决一批原创性、领先的数字技术研究和“卡脖子”问题,夯实数字化与实物融合的硬核支撑。同时,推进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数字前沿技术布局,以超大规模市场支撑前沿技术产业转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为数据与现实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现从大企业现场示范到中小企业提拔的转变。 新阶段,要把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实融合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产业脑+未来工厂”深度赋能智造升级和中小企业数字化创新,打通数实融合的微观基础。 一是迭代升级工业脑能力中心,打造工业领域“组件+数据超市”,培育开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层面的一体化、定制化、可扩展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二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借范”“轻量化智能转型”等模式,推动中小企业普惠“云、数据、智能”服务,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与现实融合之路。 三是促进大中型企业数字化开放与合作,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开放平台、数字基础设施共享,率先构建大中型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合作网络。
实现从传统监管向包容协同的数字治理转变。 建立符合数字与实物融合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数字治理体系,是实现数实融合价值最大化的前提和保障。 随着数实融合广度和深度的加快,数字治理的要素、主题、场景、环境日趋复杂,需要加快建立健全与数实融合发展新形势、新规律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制度。 从而提高协同治理的效率。首先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法,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在数据与现实的融合中,为各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发展时间和试错空间,擦亮浙江营商环境的金色招牌。 二是加强数字化相关领域的探索与实践,试点和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积极培养首席信息官、首席数据官、数字工匠等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 最后,深化数字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高水平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全球数字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则制定。
作者单位为浙江省信息化研究院、管理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和浙江工业和信息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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