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诉讼源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现场常态化运行,切实贯彻落实“春雨护苗”党建品牌特色工作,为群众办实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少年家事法院)少年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在立案法院的协调配合下,近日前往位于松江区广富林街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松江巡回审判点, 公开审理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涉及父母在婚内为子女买房的热点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陈某和杨某结婚期间,陈某的父母出资200万元,为两人买了一套房子。 后来,陈某和杨某发生了离婚诉讼,本案中,法院认定陈某父母的出资是给两人的礼物。 现在,陈的父母声称礼物是以同居为条件的,因为两人离婚,他们要求撤销礼物,并要求陈和杨共同归还礼物。
一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父母的诉讼请求。 两人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心中有巨大的分歧和结。 在庭前准备阶段,二审合议庭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 陈某的父母愿意斡旋,但声称捐的钱是两人用于养老和医疗的积蓄,并坚持要返还不少于100万元。 杨声称,他在离婚诉讼中做出了让步,本案没有妥协的余地。 双方都有自己的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积极伸张正义,追根溯源。 合议庭经过研究和判断,认为本案诉讼的源头是陈某和杨某之间的离婚纠纷,只有从源头上处理,才能消除差距,解开心结。 合议庭经过仔细分析,发现陈、杨二人在离婚诉讼中未解决子女行使探视权问题,但均表示愿意通过法院解决。 同时,由于陈某未按照离婚判决书向杨某支付涉案房屋的贴现价,杨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仍有40余元的贴现及利息未落实。 合议庭经讨论,决定确立以探视权纠纷和执行纠纷解决为出发点,一揽子解决三项纠纷的试行思路。
巡回审判,现场和解。 考虑到当事人均居住在松江区,为方便群众诉讼,合议庭决定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巡回审判现场公开审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愿意调解,合议庭休庭,分别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分析三方利弊,讲解法律和理由, 并耐心指导,在合议庭成员的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
陈、杨某就子女探视权签订调解协议,向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有效;
杨先生撤回了执行申请,放弃了要求陈先生支付剩余的40余元折扣和利息的请求;
基于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陈的父母向法院撤回了上诉。
至此,陈、杨离婚引发的三起纠纷在本案中已得到实质性解决,双方握手、和好,将三起纠纷合为一案,达到了结案、解决、结人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广富林街妇联代表、基层妇女干部代表、基层司法一线干部代表、派出所“三通”调解室调解员代表等20余人参加庭审并观摩。 庭审结束后,本案主审法官、少年家事法庭庭长方芳会同合议庭成员和观察员,就利用案例进行现场释法交流会,详细讲解了父母对子女购房缴款性质的认定, 解除赠与合同、行使探视权等法律热点问题的法律情况,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其他法律问题给予专业解答,以达到审理案件、教育群体、完善群体、治理一方的效果。
司法机关领先一步,审判更热烈。 少年家事法庭依托“春雨幼苗保护”特色党建品牌,坚持以党建领队、以团建促庭审、贯彻为民的理念,锚定实质性争议解决、巡回审判、前端调解、上下联动,坚持多措并举, 发扬新时代“风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管门关、参与执法源头治理、投诉源头做深入务实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 上海市第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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