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会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共同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试点建设指南》(土地利用、公共服务、 安全韧性(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第二阶段),适用于试点启动区(660平方公里)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均可参考实施。
《导则》第二阶段遵循“跨域协同、生态绿色、质量示范、韧性与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利用复合兼容、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安全韧性市政公共设施三个方面。
2021年9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试点初创区规划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第一阶段)发布实施,一期《指南》有效提升了示范中国土空间开发建设质量区域两年多。
《指南》第一阶段是解决青岛、嘉武、梧州等地标准不协调、不统一导致的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管理不精准等问题。 《指南》第二阶段侧重于跨领域融合、更高标准、城乡协调和灵活适应。
根据《指南》第二阶段,首先,在土地利用复合和兼容方面,按照土地空间规划全区要求,在示范区试点启动区构建三级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从土地利用分类三个维度出发, 土地复合利用、强度分区和容积比,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协调人类活动的安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需要,提出适应性强的统一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同时,围绕土地保护集约化利用和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需要,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具有单一土地利用属性的兼容性和多种土地利用的混合性质,通过强度分区和容积率进行土地利用强度控制, 从而实现按实际功能利用、分区、分层、分类对整个区域的控制,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兼容,形成集约化、紧凑化、高效的土地空间保护利用格局。
土地相容性和土地混合利用是资源高度集中、资源高效配置的基础和前提之一,这在全球城镇化实践中得到了证明,也是未来城市低成本、集约化、高效发展的方向。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室主任、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秘书长宗传红告诉第一财经。
宗传红表示,从“土地空间”到“资源要素”再到“功能开发”,这个过程是不断迭代、梯度上升的,对土地空间的整体规划为土地的综合混合和高效利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排除了障碍。 未来要把握舞台特点,通过高质量的迭代,不断打造“高版本”。
其次,在公共服务质量高、共享方面,《指南》第二阶段提出,在跨区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打破行政区域之间的界限,考虑城市、城镇、乡村公共服务要素的共建共享。根据15分钟的步行距离,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八大模块将建立城乡一体化、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完善跨域共建共享机制,让城乡居民享受平等、完整的公共服务。
第三,在安全韧性市政公共设施方面,《指南》第二期提出,按照“平时应急两用”的总体要求,从市政公用系统、安全韧性、设施韧性和管理韧性四个方面,构建安全、韧性、韧性的城市空间格局, 强化社区作为提升城市整体防灾和抗灾能力的前沿作用,合理预留应急空间和应急避难所等场所。
当前,高品质生活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城乡居民在示范区享有公平、高效的公共服务,既是自身高品质生活的保障,也是示范区城乡居民共享、共赢的融合形态的体现。 同时,提升优质生活优先示范区跨区域发展水平,实质上打破了传统区域发展中经济先行的范式,是中国式区域现代化的体现。 宗传红表示,在前一阶段发展基础的基础上,未来,示范区的一些标准可以进一步完善,比如一些内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开发和优化,包括实施“15分钟步行距离”,构建小区和村落的空间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