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半百的李某,在2016年开公司时,以公司经理的名义向一家科技公司借了300万元。 2017年,当科技公司要求李某偿还债务时,李某已经没钱了! 这家科技公司很生气,将李告上法庭。 法院判令李某还款。 李某也想否认,故装聪明,在执行判决时与妻子离婚,自己“离家出走”,将所有财产都给了妻子。 科技公司再次起诉,案件由民事转为刑事,最后李某乖乖地把钱还了回来,真是聪明,却误会了聪明。
去年3月,青浦区检察院接到一起奇特案件,由青浦区法院移送青浦市公安局审查处理,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
检方获悉,50多岁的男子李某于2016年以公司经理的名义向上海某科技公司借款300万元。 他负责借钱,并在借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然而,在2017年,当科技公司要求李某贷款时,他拒绝偿还。
2018年,贷款的科技公司起诉李某,同年5月10日,法院审查认定李某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遂判处李某支付贷款300万元。
然而,截至2019年底,距离法院判决生效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科技公司仍未收到李某退还的欠款,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法院查明李某名下不存在可执行财产,并将这一情况告知科技公司,科技公司证实了这一点,并表示无法提供李某可执行财产的线索。 无奈之下,科技公司不得不与法院达成一致,按照程序做出终止执行的决定。
原来,李某于2019年11月11日与妻子郑某登记离婚,随后科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协议中,李某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三处住宅、所有财产和子女的监护权交给了妻子郑某。 李的名下只剩下一辆滑板车,他几乎“出门了”。
就在李某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之时,科技公司再次找到法院,在执行判决时告知了李某通过离婚转让财产一事。 如果李某的判决或裁定确实“有能力执行但拒绝执行,情节严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法院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公安机关的案件调查材料送交检察院后,主管检察官知道,虽然法院终止了对李某拖欠款的执行,但只要李某不偿还贷款,他就永远是上述判决裁定的执行对象。 在被执行人的执行义务完成或者原判决无效之前,不受法院是否裁定终止执行的影响。 同时,这种情况早在法院的执行裁决中就已经明确表述,但李某及其辩护人却选择性地置之不理。
检察官认为,李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规定,而且恶意转移财产也触犯了法律,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处理维护了司法系统的权威。
2023年2月,青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某,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没想到,在与李某商量后,李某的辩护人带着家人到处上访。 承办接待的检察官依照规定接待,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多次对他作出司法解释,并劝诫其家属指导李某某按时支付赔偿金,以取得对方公司的谅解。
同时,公诉人就欠款和利息的支付方式与借款人的科技公司与李某的辩护人进行了沟通,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协议。
办案人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证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已经能够认定李某某应赔偿科技公司的本金和利息,但李某某通过协议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也违反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属于“拒不执行但有能力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3年4月7日,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并以李某某尚未缴纳欠款为由,向法院提交了证据。
2023年6月9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前夕,李某某再次通过辩护人联系公诉人,最后表示认罪认罚,愿意赔偿所有欠款和利息。 李某家属也表示愿意支持和配合,同时在和解赔偿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检察官肯定了李某某认罪认罚的态度,并于同日对李某某进行了教育,并在法庭上进行了训诫。 李某某当庭认罪,并提交了和解协议、担保协议、**等证据,借款科技公司也与他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时,李某某立即履行了部分内容,获得了科技公司的谅解。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根据上述情况调整了相关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法庭上的全部工作意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截至记者发稿,李某某已还清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