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志江。
2月13日,游客田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一家五口在云南丽江旅行团时,因为没有买玉手镯,被导游赶下车,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2月18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该事件的通知,拟对张导游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暂扣导游证三个月。
对涉事导游的处罚可以说是自作自受,但相关部门处罚的依据却有些出乎意料。 根据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通知,导游张某未经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履行旅行包合同,并提出为田某一团5人改车, 双方发生分歧,违反了《旅游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包约履行义务的,不得擅自变更旅行行程”的规定,据此作出处罚。此外,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也表示,“没有发生强迫购物”。
由于游客对强迫购物的投诉,这一事件引发了网上的强烈关注。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虽然发布了详细的简报,但在关键问题上却含糊其辞:所谓“不强制购物”,是没有强制购物,还是强制购物失败?
从简报内容来看,张导游提出要为田一行五人换车,这件事发生在旅行团在购物店逗留期间。 这很容易让人好奇:在田家被要求换车之前发生了什么? 简单来说,涉事导游有没有要求游客购买手镯? 这种质疑并非多余——公众关注此事,不仅要看相关部门的收效,还要看相关处罚依据,以及如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强制购物,很多人习惯于归咎于旅游费用太低。 业内有一种说法是“赌团”:旅行社和导游愿意赔钱去接团,赌自己可以通过强制购物赚回钱。 其实这只是一个表象,很多所谓的品质群体都曾发生过强迫购物丑闻,强迫购物并不是团体价格低的结果,而是不合理的低价格的原因。 因为有些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强迫他们购物来赚钱,所以他们不在乎旅游价格是多少。 整治这种旅游乱象的关键是打击强迫购物,以法治的诚意维护游客的消费信心。
具体到此次事件,官方介入调查,一是追根溯源,回应公众**; 二是通过反思和纠正,推动旅游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面对怀疑,真诚永远是涅槃。 虽然涉事导游已接受处罚,但市民的疑虑仍未打消。 在这次事件中,导游是否强迫了购物行为,这与游客后来的换车有什么关系? 这些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有关当局提供更详细的简报。 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改善游客体验的角度来看,多一些同理心,是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途径。 (赵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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