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清晨,清晨的阳光透过薄雾的缝隙,轻轻地照在老张夫妇的脸上。 老张是个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浓密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温柔坚毅的眼睛。
他的手粗犷有力,每次握着儿媳妇的小手,都能感受到温暖和安心。 他的妻子梁娟是一个优雅端庄的女人,脸上洋溢着和蔼的笑容,成熟稳重的气质让人感到安心。
在儿媳妇怀孕期间,一家人搬到了儿子所在的城市,希望能照顾好孕妇和即将到来的宝宝。 他们放下退休生活,满怀爱意和期待,背着一个大包,住在儿子家里。
从那时起,一家人就一起工作,和睦相处。 老张负责做饭,妻子梁娟专心照顾儿媳妇和宝宝,他们默契配合,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儿媳妇的身体逐渐恢复,宝宝健康快乐地长大,一家人总是充满欢声笑语。
媳妇出月后,夫妻俩特意征求了这对年轻夫妇的意见:“你是要我们留下来照顾小宝,还是我们给你加点家人,你请人照顾? 经过多次商议,这对年轻夫妇一致决定让唠叨的老张夫妇留下来照顾小宝,毕竟他们是经验丰富的爷爷奶奶,比较靠谱。 于是,老张和妻子开始了新的生活方式,他们住在儿子和儿媳妇家,全职照顾小宝。
儿子和儿媳妇平时照常上班,一家人默契配合,像一台精密的机器。 每天放学后,儿子和儿媳妇都会和孩子们一起玩,全家人都会享受家庭乐趣。 孩子的成长从蹒跚学步开始,老张夫妇小心翼翼地教他稳稳走路。
他们鼓励孩子勇敢地迈出每一步,无论他跌倒还是哭泣,他的祖父母都会一直在那里帮助他重新站起来。 时光如白马,孩子已经上幼儿园了,老张负责接孙子上下学,梁娟负责家务和做饭。 一家人无时无刻不在欢声笑语,大家都感到幸福和温暖。
但生活总是充满不确定性,2022年3月底,一个坏消息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 儿子小张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意外中去世了,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老张夫妇感到心痛和失落。 在小张的葬礼上,夫妻俩痛哭流涕,肝肠都断了,不敢相信自己的亲生儿子已经去世了。
然而,当他们试图重整旗鼓,继续守护儿子的家时,儿媳妇的决定却让他们瞠目结舌。 儿媳妇收拾好行李,带着小宝回娘家。
不久之后,儿媳妇提出卖掉房子,在异地开始新的生活。 老张夫妇虽然不愿意,但又不忍心违背儿媳妇的意愿,答应了她的要求。 他们搬回了自己的家,黯然地离开了以前的家。
可是,老张夫妻俩已经很久没能见到孙子了,每次想见自己照顾的大宝宝,儿媳妇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 失望和痛苦充斥着老张夫妇的心中,他们感到愧疚,回忆起无数次与儿子和儿媳一起生活的美好时光,他们以为自己过得很好,却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才让儿媳妇如此果断。
50年来,夫妻俩从未退缩过,对自己在法庭上告发儿媳的行为充满了责任感和执着感。 他们提起诉讼,以行使探望孙子小宝的权利。 他们希望能够亲眼目睹孙子长大,怀念与他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唐大爷意见:老张夫妇应行使探望孙子的权利。
1.作为孩子们的爷爷奶奶,老张夫妇一直是孙辈成长的重要陪伴和支持者。 他们在孙子辈年幼的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应该有权继续与孙子孙女保持联系,给予他们爱和支持。
2.孩子是家庭的重要纽带,是未来的希望,老张夫妇的存在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他们有责任传承家庭价值观和传统,应该被允许与孙子孙女保持牢固的联系,以便对他们的成长和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李奶奶观点:儿媳妇有权拒绝老张夫妇的探视请求。
1.儿媳妇对孩子拥有监护权和决策权,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老张夫妇与孙子见面。 尊重她的决定就是尊重她作为孩子母亲的权威。
2.如果儿媳妇出于心理或经济原因等考虑和理由,拒绝老张夫妇的探视权请求,应尊重她的选择,与她沟通,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探视权。
法律意见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有权探望亲属,老张夫妇提起诉讼行使探望孙子小宝的权利是合法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负有权利和义务,儿媳不让老张夫妇探望孙子女可能违法。
3.鉴于孙子小宝有权与祖父母保持亲属关系,儿媳作为监护人,不应剥夺其探视权。 法院有权作出判决,以维护老张及其妻子的合法权益。
4.如果儿媳不同意行使探视权,法院有权作出有利于小宝的判决,例如安排定期或有条件的探视,以保护其孙子小宝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