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告
他是中国杰出的资深法学家之一,也是新中国法学的奠基人。
1、著名法学教育家、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法学院教授李芳先生,于2024年2月17日因医治无效去世,享年95岁。
李芳先生,满族人,1929年11月14日出生于吉林省永济县。 1948年考入哈尔滨东北科学院教育系,同年11月调入东北行政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司法系,195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研究生, 并于1953年回到大学,担任“国家与法律权力理论”课程的主要教师。在教学生涯中,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参与民法、国际法、经济法等课程或学科的教学和创建,历任法学系教研处处长、系副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 曾任吉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理事长、理事;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理事长,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南开大学第一法学院兼职研究员。曾获吉林大学优秀教师称号、吉林大学法律终身教育奖等奖项和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9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优秀资深法学家”称号。
1981年,在多年教学讲授的基础上,编纂增补了学术专著《法学原理》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理学”的著作。 1987年,他撰写了《法学基本理论大纲》,从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出发,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为中国法学理论的理论转型和制度改革提供了新鲜的脉络和创新思路,得到了法学界的广泛认可。 正是因为李芳先生等老一辈法学家的学术研究和对真理的坚持,为中国法学理论学术范式的转型提供了理论准备,为吉林大学法学专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表《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法学研究》、《努力进一步开创我国法学研究新局面》、《国际法的出现与特征简述》、《日本法》等学术论文30余篇,发表《法学原理》、《法学基本理论大纲》等著作20余部。 《经济法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概论》《法学知识讲义》,累计100多万字,主持国家重点科研课题《当代日本法研究》写作。2009年,八十多岁的李芳律师撰写了《论中国法律制度的重温》,为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和弘扬贡献了力量。
先生一生爱党爱国,献身于教坛,献身于教育人,品德高尚,学识渊博,为人正直,为人善,是后人学习的榜样!
历代李芳先生!
按照李芳先生的遗愿,葬礼很简单,没有举行告别仪式,没有举行追悼会,家里也没有设置殡仪馆。
李芳教授的殡仪团队。
2月 17, 2024.
**: 吉林大学法学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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