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生活就像一个万花筒,红、黄、蓝、白。 我看过很多“美”之后的生活,但我发现真相更重要。
自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规定,销售新鲜食用农产品,不得利用照明等设施,使食用农产品的真色、光泽等感官特性发生明显变化,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知觉。
这意味着“新鲜的灯”在禁令名单上。
如今,《办法》已经实施一个多月,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开展了检查。 数据显示,超过20,000家商家被勒令整改。
市场监管密集行动 浙江换灯7万余盏
2023年12月4日,温江区发出成都市首张罚单。 当地一家水果店因非法使用“新鲜灯”而受到警告。
据介绍,自去年12月1日起,成都市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督促指导成都食用农产品市场严格执行《办法》。
不少地方也纷纷公布了“首罚”。 去年12月4日,庐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仍有商家使用“生灯”,执法人员对某超市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这是该县自禁止“新灯”的新规定实施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月2日,成都首次被罚它是在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新灯”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开启的。
据悉,去年以来,浙江率先在全国农贸市场开展了“鲜灯”改造。 有数据显示浙江省农贸市场1852个基本完成整改,共更换“新灯”75566盏。
再看一遍云南2023年6月起,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抓农(市)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全面多措施的禁“鲜灯”专项行动。 据公开资料,去年12月中旬,共检查农(市)市场、超市、生鲜店3629家,发放宣传资料和《提醒通知》23476余份,组织宣传培训班18次,查处违规使用“鲜灯”案件39起,责令整改1221户。
“清新灯火”热门关键词(data**:互联网公共数据)。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促进会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监测的“鲜灯”大数据由此可见,与“清新灯”相关的热门关键词主要包括:市场、农产品、食品、消费、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整改、误导性....... 肉是否新鲜一目了然“,”从12月1日起,正式告别“”鲜灯“——市场监管局渝东分局对禁止”鲜灯“等物品进行专项督查流行“走在最前沿。 在“知识产权领土TOP”中,广东排名第一,其次是上海和山东。 文章中提到的前三个区域是:山东、广东、上海
“美化”误导感官判断生活真面目,真心相见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走进农贸市场或超市时,无论光线是否充足,我们经常会看到生鲜农副产品的摊位和销售柜上方的灯光。 这些灯可以是红色或绿色的,当被灯光照亮时,肉类、海鲜和蔬菜显得格外新鲜,因此得名“新鲜灯”。
这种“美”其实对消费者并不友好。
“清新之光”通常被称为“美颜滤镜“清新灯”已经存在了几十年,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消费者的诟病。 尤其是在鲜肉、肉制品的摊位上,伪装“鲜光”的存在,以“掩盖变质肉、注水肉的丑陋”,也误导了消费者的感官判断。
当然,从食品安全视角“新鲜灯”本身不会对食物造成直接伤害。 “鲜光”是一种冷光源,它不会散发热量来加速食物的腐败或影响其质量。
一些商家了解“新鲜灯”的禁用。 据介绍,有商家表示,新规出台后,他们换了灯,虽然一开始不适应,但好处是可以让客户消费清晰才能清楚地看到肉的真实颜色。
但是,自《办法》实施以来,仍有一些企业逆风犯罪。 给白炽灯”。穿衣服戴帽子更改灯“神器”的颜色。使用条形灯一些电商平台甚至出现了“新鲜的光芒”,而不是“新鲜的光芒”。新国标新灯”……没想到,在禁止“新灯”的第一个月,竟然有这么多的“变通办法”。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注意到最新动态,采取积极行动。 例如,市场监管局渝东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仍未使用违规照明灯具、在灯具上贴红色塑料袋进行特殊照射等投机取巧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如发现使用“鲜灯”造成食用农产品感官特性及照明等设施感官特性明显变化,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感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说明:本文**“宜兴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原创作者: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