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戏弄我的狗被咬了,你要付钱吗?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起饲养动物危害人害典型案例,呼吁文明养犬、按规定养狗,强化养犬、养犬责任意识,形成严法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 其中一宗儿童戏弄狗只而受伤而狗只主人负有全部责任的案件,引起特别关注。
据介绍,案中7岁儿童跟着奶奶在小区玩耍,碰巧遇到狗主人刘某某牵着狗去旅行。 当一个孩子在逗狗时,狗突然抓挠他的脸。 此后,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孩子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法院认定刘某某应赔偿年幼子女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还有人主动逗狗,狗主人要负责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可以免除或减轻责任。 据报道,2019年10月,安徽省苏州市一名10岁儿童被狗狗撞伤,当地法院最终裁定监护人负有主要责任,狗主人仅负次要责任。 为什么这次放出的案子里,别人逗狗受伤,狗主人刘某某不得不赔钱?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逗狗,而在于饲养的狗的类型。 在这种情况下,狗的主人是一只阿拉斯加犬,这是一种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的大型犬。 根据《民法典》,禁止饲养的凶猛犬等危险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援引,也无权为减轻或免除责任进行辩护。 也就是说,狗主人饲养违禁犬有严重的主观过错,首先是过错。 因此,无论别人是否逗狗,无论伤势严重与否,如果发生什么事,狗主人都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无一例外。 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和无可争议的。
近年来,禁止养狗屡伤人,公众对事因、责任认定、后续问责等法律问题认识模糊。 最高人民法院以判例解读法律,明确禁止饲养大型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犬主人都应承担全部责任,再次明确了相关处罚的法律界限。 此次禁止犬只伤人的典型案例的公布,不仅给公众普及法律上了生动的一课,也给养犬者敲响了警钟。 凶猛的狗很容易伤人,所以不放手就不要养它们; 饲养禁犬,只要伤人,都会受到无条件的惩罚。 文明养犬,按规定养狗,既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又保护自己的权益。
除了禁止养狗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一系列有争议的养犬问题做出了回应。 举例来说,如果孕妇被狗咬伤后终止妊娠,虽然是狗只伤人的衍生后果,但狗主人仍应承担相关费用; 如果狗追逐路人,导致其受惊并摔倒,“非接触伤害”的主人也要承担责任; 即使狗没有伤人,如果狗主人有非法饲养狗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制止。
当狗出事时,首先是人之事,最后都是人之事。 中国宠物行业***显示,2022年中国城市犬类将达到5119万只。 统筹统一养犬的幸福与安全,是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法治建设中应当关注的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以实例解读法律,意在提醒狗主人戴上法定箍“携带宠物旅行时,要遵守规则,记住安全,肩负责任,为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快乐与和平履行义务。”
*: 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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