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装原理:
1、设置监测点时,应沿生产设施和储运设施周边适当间隔布置气体检测仪或有毒气体检测仪,或沿生产设施和储运设施周边设置线性气体检测仪。
2、在生产过程中可导致环境氧气浓度发生变化,有缺氧、过氧化物人员进入活动场所时,应设置氧气检测仪,当相关气体释放源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时,可将氧气检测仪与相关可燃气体检测仪和有毒气体检测仪一起布置。
3、释放源位于露天或露天车间的设备区域,可燃气体检测仪与其覆盖范围内任何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有毒气体检测仪与其覆盖范围内任何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m。
4、放出源在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露天厂房内,可燃气体检测仪与其覆盖范围内任何放生源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m; 有毒气体检测仪与其覆盖范围内任何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m。
5、如果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位于封闭或部分通风不良的半开放式厂房内,除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测仪外,还应在厂房内气体易积聚的最高点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仪。
6、产生液化烃、A类、B类液体等可燃气体的液体储运罐的防火堤内应设置探测器。 对于铁路装卸栈桥,地面各车位应设置检测器,检测器与装卸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装卸车起重机位置与汽车装卸站检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7、液化烃加装站检测器设置:封闭式或半开放式加装室,加装口与检测器的水平距离应为5-75m;沿开瓶储存库周边每隔10-20m设置一个检测器,当四个周长之和小于10m时,应设置一个检测器; 缓冲罐的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测器的水平距离应为5-75m。
8、装卸码头应设置探测器,该探测器在距输油臂水平面10m以内可能排放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有效覆盖水平半径应为室内75m;它应该在外面 10 米处。 可以在有效覆盖区域内设置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