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 例如,我们工作后,会继续考取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提高工作能力。 继续教育费用在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一、继续教育支出的意义
继续教育是指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所发生的支出。
2、继续教育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固定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的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
第三继续教育费用扣除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九条规定,本科及以下继续教育并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选择由父母或者自行扣除。
专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应由该人扣除。
第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综合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额-累计扣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其中,每月扣除5000元,每年扣除60000元。
根据政策规定,上一年度(1-12月)每个月在单位领取工资薪金,全年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当年仍在单位工作的,在预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直接扣除1月份起累计扣除费用6万元。
累计专项扣除包括社保的个别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的个别部分。
社会保障的个别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的个别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部分和失业保险的个人部分。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老人抚养费、大病医疗费用、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费用等。
工资和薪金收入的超额部分需缴纳 7 级累进税率。
五、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中继续教育费用的计算实例
例1:张某于2024年1月加入A公司,1月份应付工资6500元,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为584元8元,医疗保险个人部分146元2元,个人部分失业保险36元55元,住房公积金单项部分245元,学历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
专项扣除=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个人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584.8 + 146.2 + 36.55 + 245 = 1012.55元。
1月份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额-累计扣除费用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继续教育支出。
87.45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8745元36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抵0)。
2.62元。
例2(续例1):张某2月份工资6600元,累计扣除费用1万元,个人部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584元8元,医疗保险个人部分146元2元,个人部分失业保险36元55元,住房公积金单项245元,累计学历继续教育可扣除800元。
2月份的累计收入=1月份的工资+2月份的工资。
13,100元。
累计扣除额 = 5,000 + 5,000
10,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额 = (584.)8 + 146.2 + 36.55 + 245)× 2
1012.55 × 2 = 2025.1 美元。
累计继续教育支出 = 400 + 400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额-累计扣除费用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继续教育支出额。
274.9 美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2749元36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抵0)。
8.25元。
应纳税额 = 8$25 - 2$62 (1 月份缴纳的税款)。
5.63元。
例3:陈某于2023年1月加入B公司,上一年收入6万元以上,2024年1月工资9800元,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为5848元,医疗保险个人部分146元2元,个人部分失业保险36元55元,住房公积金单项245元,当月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当年可扣除3600元。
专项扣除=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个人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584.8 + 146.2 + 36.55 + 245 = 1012.55元。
1月份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额-累计扣除费用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继续教育支出。
187.45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18745元36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抵0)。
5.62元。
例4:(续题3)陈某2月份工资6100元,累计扣除费用1万元,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584元8元,医疗保险个人部分146元2元,个人部分失业保险36元55元,住房公积金单项245元,累计继续教育费用可抵扣3600元。
2月份的累计收入=1月份的工资+2月份的工资。
15,900元。
累计扣除额 = 5,000 + 5,000
10,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额 = (584.)8 + 146.2 + 36.55 + 245)× 2
2025.1 美元。
累计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一年)。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额-累计扣除费用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继续教育支出额。
274.9 美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2749元36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抵0)。
8.25元。
应纳税额 = 825 - 5.62(1月缴纳的税款)。
2.63元。
一般来说,继续教育费用可以从我们的工资和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我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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