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作为中国的传统婚礼习俗,有着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 近年来,许多地方的彩礼金额持续上涨,形成了对比的趋势。 这不仅偏离了彩礼的初衷,还可能因为彩礼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婚姻的稳定埋下隐患。 在彩礼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出台了《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近日,裴县法院大屯法院巧妙地运用“新规”,对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进行解读和实质化解。
2023年4月,小强和小翠经媒人介绍认识,确认关系后,小强家人向小翠支付了见面礼物1.1万元,小强花了3.3万元为小翠买了“四金”。 7月3日,双方举行订婚宴,订婚当天,小翠将10万元的彩礼交给了小翠,随后小翠购买了总价值2.96万元的家具和家用电器,放在小强的住所,之后双方开始同居。 2023年10月,双方在矛盾中相处融洽,前情人彻底分手,两人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执。 2024年1月,小翠向裴县法院起诉小翠,要求小翠返还合计14.4万元的彩礼、“四金”折扣和利息损失。
为减轻双方诉讼负担,有效解决纠纷,本案由大屯法院人民调解员朱子英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确定处理思路,然后联系原告和被告。 沟通过程中,双方以工作繁忙为由不愿配合,离开各自父母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第一次沟通碰壁,调解员决定从父母双方那里寻求案件的突破口。 在与双方父母的沟通中,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在生活习惯上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冲突的加深,两人无意逆转关系,彩礼的返还成为诉讼的“导火索”。 调解过程中,男方提出女方不能退还“四金”,但应退还10万元彩礼; 女方认为,自己已经和男方同居了几个月,只愿意归还“四金”和2万元的彩礼。 调解员多次组织协调,但双方仍有自己的意见和争议。
在调解员不知所措的时候,团队指导法官毛媛媛告诉调解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彩礼新规定'已经正式实施,可以为本案提供法律支持。 吃过“安心丸”的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沟通,按照《彩礼新规》开展现场法律宣传,重点围绕“彩礼范围”、“彩礼是否应退还”、“彩礼退还比例界定”等展开。 在调解员的引导和劝说下,“彩礼”纠纷最终以小翠当场退还“四金”和4万元彩礼而告终,小强撤诉的结果得到实质性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说:彩礼起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代表了愿意为“合适的房间”而嫁给“最优中的优”的两个家庭的美好愿望。 不过,一段时间以来,有人把彩礼作为衡量婚姻幸福的“标尺”,甚至有地区在彩礼金额上打起了“随市走”牌,形成了不言而喻的“地区内”,彩礼引发的婚家纠纷和婚约纠纷也随着彩礼的不断上涨而不断加大。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统一了裁判标准,明确了裁判标准,如明确禁止以婚姻为手段索取财物,明确了恋爱期间彩礼与一般送礼的区别、 明确彩礼的具体范围和彩礼纠纷的诉讼标的,进一步完善彩礼返还比例原则。
长江晚报紫牛报记者赵天.
李海辉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