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生活中,很多朋友被别人要求担保的情况并不少见。 然而,大多数朋友并不知道,那些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但没有说明身份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人、担保人、证人等。
确定担保人未按时偿还贷款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请注意! “一般保修”和“连带保修”是有区别的!
一般保修和连带责任保修有什么区别?
1、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的保证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审理、未仲裁,债务人财产仍依法无法履行债务之前,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生活中有些人会不好意思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却忽略了担保背后的法律责任。
一旦签署,您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是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甚至可能不要求债务人还款,而是直接要求担保人清偿所有债务。
如果您必须为他人提供担保,请选择一般担保担保,不要在合同中使用“连带”一词。 同时,为了减少自身责任,如果有多个担保人,最好与债权人就担保范围和各自的担保份额达成一致,从而避免所有债务的担保责任。
为他人担保有哪些风险?
1.保证人可以成为被告。
无论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只要借款人恶意违约,那么贷款机构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在借款人无法指望成功追讨债务后,他们有权起诉担保人。
2、担保人可能有财产损失。
如果担保人也无法履行其偿债义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扣押其名下的资产,甚至进入合法拍卖程序。
3.以您的名义为他人增加负债提供担保。
贷款机构一般直接将担保人名下的担保贷款认定为负债,即确定担保人担保的贷款金额,以增加担保人名下的债务金额。 很多朋友在买房时发现,他们负债累累,不敢申请按揭贷款,因为他们是在为别人担保贷款。
4、即使借款人死亡,担保人也可以偿还贷款。
在任何情况下,担保人只能在贷款结清后提取。 即使借款人死亡,担保人也不能中断贷款偿还义务。
因此,虽然增加担保人可以使借款人更容易申请高质量的贷款产品,但对担保人来说弊大于利。
《民法典》第686条保证的形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形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692条保证期是确定担保人对担保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或者与主债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履行主债的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693条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