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男子在开车
符合报废标准的乘用车违法上路
交警利用智慧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依法查处
近日,智慧公安交管系统向公安交管部门推送信息,显示一辆符合报废标准的小型客车正在道路上行驶,在早高峰时段经常出现在河东区昆仑路沿线。
通过精准把控,2月22日7时30分左右,河东支队执勤交警在昆仑路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路驾驶组装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强制报废,违法驾驶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登记的机动车辆,应当根据车辆用途、载客和运载货物数量、使用寿命等不同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组装的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强制报废。 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登记机动车在检验期限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标志的,予以强制报废。
根据《天津市小型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乘用车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重新通过抽签或拍卖方式获取指标。
天津交警提示。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稳定性和安全性极低,在道路上行驶时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在冰雪恶劣天气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如果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车主一定不能有侥幸或拖延,应尽快办理机动车报废的相关手续,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不得对报废车辆进行“驾驶”。 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全力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