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月6日通报,中国证监会提出进一步加强证券借贷业务监管的三项措施,包括暂停新增再融资证券规模、严格禁止向利用证券借贷实施日内轮动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证券借贷; 依法打击利用证券借贷交易进行不当套利等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易方达**、华夏**、华泰浆果**、广发**、富国**、南方**、嘉实**、国泰**、华宝**、天红**、招商局**等多家头部公开募股机构相继发布公告将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借贷业务的有关要求,暂停新增再融资**放贷,审慎稳健推进现有再融资**放贷规模逐步完成,确保相关业务顺利运行。
头部公开发行暂停
新的再融资**贷款
2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在回答记者关于“两融资”证券放贷业务相关情况的提问时,回应了证券借贷业务监管安排的进一步加强。 一是暂停新建再融资债券规模,以现有再融资证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公司新增再融资证券规模,逐步平仓; 二是要求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证券借贷实施日内轮动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证券借贷; 三是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督执法,证监会将依法打击利用证券借贷交易进行不当套利等违法行为,确保证券借贷业务顺利开展。
2月6日下午,易方达**、华夏**、华泰浆果**、广发**、富国**、南方**、嘉实**、国泰**、华宝**、天虹**、招商局等多家头部公开募股机构发布公告,表示将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借贷业务的相关要求,暂停新增再融资**放贷,审慎稳健推动规模逐步完成。现有再融资**贷款,确保相关业务的顺利运营。
易方达**官方网站**再融资贷款规模相对较小《公开发行、投资、参与再融资、借贷业务指引(试行)》对开放式指数及相关环节参与借贷业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借出**资产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30%。 二是单笔ETF借贷业务不得超过持有总金额的30%; 单个主体参与其他开放式指数和ETF连接的借贷业务,不得超过持有总额的50%。 三是近6个月日均**资产净值不得低于2亿元。 四是**借贷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市场价值加权平均计算。 此外,中金会出发的《参与融资融券及证券借贷再融资指引》明确要求,管理人利用该物业参与再融资交易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类为该物业。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共有335家企业参与公开发行市场的再融资借贷业务,累计市值达798家12亿元,A股总流通市值约7762万亿元,占比仅010%。其中,共有264只ETF参与,总市值约730项再融资和借贷业务22亿元。 此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再融资业务市值低于资产净值的30%,平均约为7%。 具体来看,南方**、华夏**、易方达再融资借贷业务总市值超过90亿元,国泰**、广发**也超过60亿元。 其中,沪深500ETF、华夏上证科技创新板50ETF、易方达科技创新板50ET、华夏沪深300ETF等大型宽基ETF再融资**借贷业务市值均超过20亿元,但与资产净值相比占比相对较低。 审稿人:侯志宏 编辑:李若玉 焦媛媛 署名: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