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分割纠纷 左哥调解纠纷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2-01

于某是郎溪县的一名村民,在丈夫因车祸去世后,她获得了100万元的赔偿金。 婆婆和岳父担心俞某日后再婚会把钱拿走,导致双方关系僵化。 因赔偿纠纷迟迟解决,岳母、岳父向郎溪县左戈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要求继承死亡赔偿金。

这场交通事故让一家人悲痛欲绝

2024年12月9日晚上10点左右,郎溪下着毛毛细雨,宋某某在没有红绿灯的三岔路口,走在斑马线赶回家。 突然,一辆汽车从左边驶来,宋某某无法躲闪,与汽车相撞,宋某某当场死亡。

年仅30岁的宋某去世,让他的家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悲痛。 宋某某去世时,他才结婚5个月,妻子于某某无法接受这样的悲剧。 父母白发人让黑发人更加痛苦。 交通事故的结果很快得到确认,汽车司机对事故承担了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宋某家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父母拿着钱让儿子在地上安顿下来

父母抚养儿子**,共同生活了30年。 父母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拼凑出18万元的婚礼彩礼,于2024年7月登记结婚。 为了尽快把儿子埋入地下,妻子说家里没有积蓄,也没钱埋葬丈夫。 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宋的父母拿钱埋葬了儿子。

主张调解损害赔偿分割的权利

由于关于丧葬费问题的争议。 俞某和宋某家族的关系开始恶化,以前和何美美一家成了仇人。 俞某和宋某虽然结婚时间不长,但在法律上是夫妻,不再与父母同居,并要求将死亡赔偿金全部归还。 宋的父母认为:我儿子和我们一起生活了30年,养了**,借钱给他结婚,于没有良心,想独占儿子换命的钱,没办法。 无奈之下,他来到左哥的调解室申请调解,要求分摊儿子的赔偿金。

为了帮助他尽快解决纠纷,告知死者父母,俞某应合理地从儿子那里获得赔偿,但俞某作为死者的合法妻子,也应获得应得的赔偿份额。 左哥多次找到余某,对死者宋某某的去世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哀悼,虽然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毕竟你老公与父母生活了30年,也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直接受害人因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关于财产赔偿,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死亡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失赔偿,其内容是赔偿死者家属整体的预期收入。 因此,有权获得补偿的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同住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进行继承。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调解成功,争议圆满解决

左哥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理清了规律、理道和感情,劝说纠纷各方冷静下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法律与理性、情感与利益、得与失的平衡下进行谈判。 最终,调解达成了协议:除去丧葬费后,余某瓜分了35万元。 任何一方均无异议。

协议执行后,双方都表示满意,至此,在左哥调解室的调解下,一起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得以解决。 (黄凯军)。

*:宣城新闻网。

编辑: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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