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从来都不是冷冰冰的规则条款,而是具有人文关怀的社会最低限度规范,所以就算是面对老赖,也会要求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条件,老人不会因为还债而失去生存能力。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莱名下只有一栋房子,那么法院就不会强制执行该房子。 但是,也有违法者利用法律的温暖来谋取自己的私利,因此国家出台了法律法规只要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即使房子是债务人名下唯一的房子,也可以强制执行,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合法财产。
接下来,马塔弟兄会告诉你什么是唯一的住房? 什么不被认为是唯一的家? 如何打造一个独特的家? 如何保证债务人执行后的基本生存? 以及如何支付保证金。
没有关注过马塔弟兄的朋友可以点赞和关注马塔弟兄。 如果你有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贷款纠纷,上诉法院在成都,你可以把你的故事讲给马塔哥听也许能帮到你。
1.唯一的房子
什么是独居?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名下只有一栋房子,而子女和配偶名下没有房子,则是唯一的房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超过被执行人及其供养家庭成员生活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在债务纠纷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优先保留住房,不宜对唯一住宅采取处分执行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独居认定及如何执行的相关答复中都提到了这一点“独居的执行仅限于城市住房,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住房和涉及国家政策的小产权住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不在本答复的范围之内。 ”
在法院的强制执行过程中,唯一房屋的认定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名下和家庭名下只有一栋房屋,这栋房屋是唯一不受优先执行的房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总结了六种不能确定为唯一住房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一审诉讼或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如果债务人将剩余房屋转让到其名下,使其名下只剩下一套房屋,法院将不予承认其为唯一房屋。
二是被执行人虽然在镇上只有一套房子,但当地农村(包括县级市、县、区)有宅基地,自己盖房子,法院不会承认其是唯一的房子。
三是被执行人虽然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农村没有房子,也没有多余的房子,但是他去租或借这套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承认它是唯一的房子。
第四,如果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受抚养人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房屋,则该房屋不是唯一的房屋;此外,如果该房屋是执行案件中债务标的物,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不视为法院唯一承认的房屋。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唯一的住所,法院在执行时就会有优惠待遇如果唯一的住所超过必要的数量,则超出部分也将被强制执行。
2. 如何执行
假设,如果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独栋别墅,或者是几百平方米的超级公寓,那么这样的房子享受唯一住房的优惠政策是不合理的吗?
因此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或住房面积不足80平方米,但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住房面积的50%以上(根据当地廉租房保障的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同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共同居住的房屋面积超过60平方米,且房屋单价超过当地住房平均价格的50%的,也将被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的住所确实符合唯一居所的要求,且面积不超过太大,法院是否可以处理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住宅,或者同意参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价格中扣除5至8年的租金。 ”
此外,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提到了在实施“一房”时如何解决临时住房问题。
为了让房子在拍卖后顺利交付,那么拍卖前要解决临时住房问题,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廉价住房人均标准,应根据被执行人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
可行的方案是:1、执行申请人自愿提供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的临时住房; 2、被执行人应当自行出租房屋,申请人应当提前一年以上缴纳租金。
也就是说,如果满足所有条件,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要么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房,要么从被执行人的房屋拍卖收益中扣除5至8年的租金。 拍卖期间,如需要腾出房屋,申请人需提供住房,或提前一年向被执行人缴纳不少于一年的租金。
被执行人按时搬出的,可以适当提高担保费,一般在担保费总额的10%范围内。
被执行人因侵权责任纠纷、劳动报酬追索权等纠纷生活困难,不执行影响其生存权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或者不支付担保费,但应当向被执行人扣留租金一年以上。
法院拍卖唯一房屋时,申请人需承诺提供担保费、临时住房或临时住房租金等; 法院必须确定房屋的状况并发出搬出房屋的通知; 被执行人拒绝腾出空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对被执行人的保护能够有效到位,那么就算是唯一的房子,法院也可以拍卖!
3. 最后,我想说
虽然独栋房屋可以拍卖,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遇到的独栋房屋被执行的情况相对较少通常情况下,债务人通过离婚、赠与等方式恶意转移资产,以便他们名下有一分钱。
对于那些不知道恶意转移资产的人,你可以看看这条推文:“老赖恶意转移资产,离婚赠与,债主必须这样处理!” 》
此外,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恶意转移资产,债务人也在尽可能地偿还这笔钱。 那么,对于对方名下唯一的房产,在债主自身影响力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玉哥还是建议大家能帮忙就帮忙。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低标准,除了法律,还应该有人情怀! 但是,对于恶意转移资产的,债权人应尽可能保护其权益。
最后,有一个解决方案可能对真正绝望的朋友有所帮助,那就是如果上诉法院在成都,对方欠款金额超过100万,申请执行已经超过3年,但仍然没有效果。 马塔弟兄建议你可以把这个故事告诉马塔弟兄,教你**老爷子。
其实,从我们借钱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要做好一场长久之战的准备,我们不能只把希望寄托在法庭上,毕竟法庭只是一个审判机构。 你必须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超级**,只有能够掌握对方真实资产的证据,才能帮助自己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在借出资金时,一定要控制好总金额,绝不能因为借贷而影响自己的生活。
最后还没关注马塔哥的朋友,可以赶紧关注马塔哥吧! 有需要的朋友,大家也可以点赞、收藏,**这条推文。
鲲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