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自然界永恒的法则,但说到死亡,恐怕没有人能真正无所畏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安乐死”一词正逐渐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引发了广泛的热议。
在众多故事中,安乐死已成为让重病患者安详死亡并给他们带来解脱的一种手段
那么,安乐死是什么样的死亡呢?真的没有疼痛吗?
安乐死,顾名思义,它指的是没有痛苦的平静死亡,医学定义是:对无法治疗的患者停止**或使用药物,让患者**惨死。
“安乐死”一词源自希腊语,它的意思是“快乐地”死去。,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种是安乐的惨死,安然的死,第二种是杀伤术,采取致命的手段来结束病人的痛苦。
在中国,它被定义为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由于精神和身体上的极度痛苦,应患者及其亲友的要求,经医生批准而处于垂死状态人道的方法用于使患者在痛苦的状态下结束生命历程。
目前,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主要有三种方式比较常见第一种方法是将氰化物注射到患者体内,使患者在入睡时死于心力衰竭。
第二种方法是用安眠药让患者入睡,然后注射具有呼吸抑制作用的麻醉剂,使患者窒息而过。
第三种方法是用麻醉剂让患者入睡,然后注射凝血剂阻塞静脉,使体内的血流逐渐减慢,直至停止流动,从而导致患者死亡。
从这三种方式来看,安乐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无痛,别看病人走路那么平和,而是在用药的时候,病人遭受的痛苦比你想象的要多,这也印证了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
事实上,使用这些试剂,会对患者的生理机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会有呼吸困难,心跳会剧烈加快等,也许那一刻会很痛。
同时,从心理上讲,这也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的一种折磨毕竟,患者及其家属做出这个决定需要极大的勇气,他们内心还是会有些害怕和不情愿,可能会经历一些恐惧、焦虑、后悔等情绪。
即使对于患者家属来说,这种折磨也更加强烈他们心中也会有道德的判断我觉得我可能是在放弃或亲手杀死自己的家人,我害怕我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
所以法律规定,安乐死有特殊的指导方针首先必须满足深度睡眠**无意识其次,安乐死的选择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几秒钟到15秒)保持无意识。以避免因事故造成的任何痛苦。
另外安乐死还必须考虑到家庭的情绪比如第三种方式,死后的表情和死前一样,很平和,困倦,氰化物法,虽然速度快,但脸会发青,这很容易被一些家属接受。
事实上,安乐死这个词并不是一个新词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城邦实行这种做法。
为了保持健康和活力,斯巴达人会对出生时患有病症的孩子“安乐死”以一种简单而粗暴的方式,孩子们被遗弃在野外,任其自生自灭。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斯多德他在著作中表示支持这种做法柏拉图在《想象中的国度》一书中,表达对自杀的支持,以此来减轻无法实现的痛苦
许多哲学家、学者和政治家,如毕达哥拉斯都相信对于老年人和体弱者来说,自愿安乐死在道德上是合理的在其他社会也有一些关于安乐死的报道。
当人类社会的生产水平低下,生活资源不足以养活所有社会成员时这种安乐死的做法既可以减少成员无法生产自己的必要生活资源,又可以减轻社会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适合这种情况。
还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生产力水平较高的阶段,这种安乐死已不再普遍尤其是宗教的兴起,都把自杀和安乐死看作是篡夺造物主掌控生死的权力自杀和安乐死成为禁忌词。
安乐死在2024年代再次被提出,并被大肆宣传和推广纳粹德国纳粹以此为借口,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政策。
虽然纳粹德国别有用心地推动安乐死然而,它却在各国引发了关于安乐死的热议和思考渐渐地,一些国家开始考虑将其合法化。
例如2024年,英国成立了第一个自愿安乐死合法化委员会三年后,美国成立了一个类似的委员会。
从2024年开始,丹麦、挪威、瑞典、比利时、日本,即使在天主教信徒中也有很多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自愿安乐死协会也出现了。
然而,这些只是倡导安乐死合法化的民间社会组织,并没有将其提升到国家层面,而真正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荷兰
2024年,荷兰通过了一系列法律限制性规定,允许医生对绝症患者实施安乐死“安乐死”的权利被定为最低年龄为12岁同时,12岁以上患有重病的未成年子女需要采取“安乐死”措施的,必须征得父母、医生等各方的同意。
以荷兰为榜样,西方一些国家也开始行动起来,但真正敢于付诸行动的却寥寥无几比利时但那一步已经迈出了。
作为荷兰的邻国,比利时在听说后开始关注荷兰的安乐死合法化,在看到荷兰的顺利实施后,也决定效仿。
2024年比利时追随邻国荷兰的脚步,将“安乐死”合法化。,但与荷兰不同的是,他们从法律条款开始仅适用于 18 岁以上的成年人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无权接受安乐死。
后来,他们发现中国重病未成年儿童的数量与日俱增,这让**不得不考虑是否开放未成年人安乐死的权利。
经过多年的激烈讨论和思考,终于在2024年2月13日到来比利时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赋予重病儿童安乐死的权利”。,这意味着:比利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安乐死”法定年龄没有限制的国家。
两年后,加拿大**也紧随其后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医疗辅助死亡,即安乐死该法案允许负责任的成年人在无法忍受严重疾病或不治之症的痛苦时选择和平离开,而不是等待死亡、痛苦和恐惧。
随着 2021 年 3 月 8 日西班牙安乐死法案的通过世界上有安乐死法规的国家数量已达到五个,即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卢森堡和西班牙
尽管安乐死在大多数国家尚未合法化,但人们对给予危重病人死亡的权利和自由以逃避疾病的残酷折磨的做法越来越持同情态度这被认为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
尽管西方许多国家认为安乐死是一种犯罪但支持安乐死的人数正在增加这导致越来越多的国家考虑是否应该满足人们的需求。
安乐死问题在中国并没有太多讨论但自2024年以来,全国人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一份要求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但因为涉及太广而没有决定。
因为一旦安乐死被立法,这就像一把双刃剑,摆在病人面前如果使用得当,可以真正减轻患者的痛苦。
如果用不好,也可能成为剥夺患者生命选择权的借口,被不法分子滥用,更何况,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尚不存在。
还加剧了安乐死问题的先进医疗技术在我国大量引进和推广与“安乐死”相关的学术研讨会也不定期举行。
目前,在我国,虽然上海等地有悄悄安乐死的案例,但安乐死尚未获得法律地位,而根据现行刑法安乐死也属于故意杀人罪,涉及安乐死的案件很多。
例如2024年,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发生在陕西汉中党的母亲王明成夏素文病重,已经发展到危急程度。
王明成不想看到母亲忍受临终的痛苦,于是请医生给母亲安乐死见状,主治医生蒲连生心生怜悯之情,同意对王明成的母亲实施安乐死。
结果,此事被曝光王明成、蒲连生医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陕西汉子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尽管经过6年的艰难诉讼,两人都被无罪释放。
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人没有错只是因为蒲连生给病人开出的冬眠精神不是他死亡的主要原因,危害也不大,所以不构成犯罪。
更不幸的是,2024年6月,王明成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胃癌同样面临危急死亡、病痛折磨的他向医院提出安乐死请求,但以往的经验,这次医院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最终在同年8月,王明成因病去世。
王明成两次与“安乐死”联系在一起,成为当时全国最受关注的新闻人物,这也引起了社会上对安乐死的广泛讨论。
时至今日,“安乐死”仍存在巨大争议,支持者认为安乐死对重病患者来说是一种解脱不再患病,同时也可以减轻家属支付后续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
另一方面这也赋予了患者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对患者尊重的标志。
反对者认为这有悖于道德规范病人的家人可能会在道德上受到谴责,并被指控不孝这也违背了我们一贯坚持的人道主义这是对生命权的剥夺。
对于医生来说,这种做法也有可能使它们陷入冲突,我们是否应该尽最大努力治疗病人,或者我们是否应该尊重病人结束生命的选择,而这也可能阻碍医学的进步。
总之安乐死就像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每个人对这件事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和看法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这是不可否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