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悲剧发生在内蒙古锡林浩特,某年6月19日,北江区一栋平房发生火灾,**我以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火灾现场。 但死在家中的老人表示,这起案件并不简单,刑侦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老人死于颈部大动脉出血,地上倒了大量面粉,下面覆盖了大量鲜血, 而且室内物品乱七八糟,基本没有地方住。
* 办案多年,从未见过如此混乱的犯罪现场,忙了一天一夜都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突然家里一把血淋淋的菜刀引起了**的注意,死亡报告证明死者任巧玲脖子上的伤口属于这把菜刀, 那么,谁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70岁的老人如此狠手辣呢?
根据死者丈夫邢的描述,事发前半小时,他和妻子打了个招呼就出去了,当时妻子背对着门躺着,谁能想到,出门这么久,竟然会发生这么悲惨的事情,调查人员起初推测,**不是她的丈夫邢, 但通过对周边邻居的调查,他得知邢氏为人正直,尽职尽责,夫妻关系几十年来非常融洽,从未发生过任何冲突。平日里,我喜欢晚饭后逛一会儿,睡一会儿就走走,所以**排除了这个人的嫌疑,根据调查员多年的办案经验,总觉得邢身上有一丝说不出的异常。
就在**不知道这是仇杀还是经济杀人的时候,邢向**提供了“重要”的情况,老两口住的房子一个月前就租了出去,原来的房子因为老城的装修,正处于拆迁阶段。
首先,死者脖子上的伤口很深,是一刀杀人,说明**的手段非常恶毒,其次,在死者倒地的地方浇了大量的面粉,似乎在掩盖血迹和脚印。
如此巧妙地销毁尸体和痕迹,似乎是蓄谋已久,最后死者家被纵火焚烧,毁掉了所有痕迹,没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不可能有这么清晰的想法。 在各种猜测下,仇杀的可能性非常高。
但奇怪的是,调查人员在工地上了解到的情况并没有邢说的那么严重,他们的矛盾也不大,所以他们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出手,也没有必要因为争吵而杀人。 更何况,这些工人不知道自己搬到了哪里,怎么会有犯罪的可能呢?
思绪理清后,**突然想起了一个被忽略的细节,如果是仇杀的话,**肯定是提前准备了凶器,但死者死在了自己的菜刀上,根本不符合仇杀的可能。 而且**的位置也很奇怪,老太太在东屋被杀了,但是**跑到西屋放火,如果是仇杀,他的复仇目的已经达到了,没必要跑到西屋放火,而是应该把东屋现场的痕迹毁掉。 这样的操作根本不是非常规的。 死者不是因为仇杀,而是因为什么?
邢向**提供了另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前几天,因为房子要拆了,开发商和他们签了购房协议,给了他们13万元,邢怀疑一定有人想抢他们的钱,所以才会这么狠。
邢氏的话说完,**似乎感觉到案发现场有杀人的迹象,死者脖子上有捏痕,舌骨大角断了,左胸下部有刀痕,左腹部有刀痕。 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调查人员推测,死者身上的伤口可能是**在胁迫过程中造成的,目的是为了逼迫老人说出钱的藏身之处。 而且屋内还有有人翻身的痕迹,进一步验证了金融杀人的可能性。
这时,调查人员有了新的发现,死者一生中最值钱的就是他手上的三个手镯,平时都舍不得摘下,现在却被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垫下,让人有一种老太太看到有人来抢钱的感觉, 于是她摘下了身上最值钱的手镯,藏了起来。
然而,手镯上残留的死者血迹,让调查员觉得事实并非如此,看起来更像是死者被砍下后死前被摘下,但一个临死前痛苦挣扎的老人,怎么可能小心翼翼地摘下手镯呢?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在老爷子死后摘下了手镯,然后故意把它放在马德拉斯下面,为了混淆**调查的方向,很明显**遇到了一个非常狡猾的对手。
但是,聪明被聪明所误导。 他本以为自己很完美,却被**尾巴一刀狠狠地抓住了,同时法医尸检报告也出来了,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只是脖子上的一刀,最后两刀是死后造成的,应该是假的胁迫假象, 以至于**误以为这是一起金融凶杀案。
想到邢某提供的两条线索,一直引导着侦查员朝着他推测的方向前进,案发现场也远远地相互呼应,为了进一步否认金融杀人的可能,侦查员为了13万元在邢某周围展开了调查,发现钱根本就不在他手里。 被儿子存入银行卡,很明显,邢某提供了**假线索,那他为什么要向**提供假线索呢? 为什么他提供的每一条线索都与假场景有关?
调查人员立即将邢列为重点嫌疑人,并调查了他当天的穿着,果然,在上面发现了许多可疑的痕迹,但遗憾的是这些都无法作为破案的依据。
虽然现场有大量邢的痕迹证据,但因为邢住在那里,这些都不能作为证据。 邢虽然涉嫌重大犯罪,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先把他放在一边,从案发现场外围开始侦查。
一只当场死亡的小狗引起了**的注意,**是老人生前养的一只哈巴狗。 案发时,他在厨房里被杀,经法医鉴定,杀死狗和老人的凶器是同一把菜刀,但**的重点不是这件事,而是狗的吠叫,根据邻居的描述,狗看到活人会不停地吠叫, 只有熟人更亲近。但是在老人和狗去世的那天,邻居们并没有听到狗吠,这意味着它很可能不是陌生人,而是一个非常亲密的熟人。
目前,摆在**面前的问题是,是老先杀还是狗先杀? 如果狗先被杀了,老爷子看到陌生人突然杀了自己的狗,绝对不会无动于衷,至少喊了两声。 但邻居们当时并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这很不正常,**面前只有一种可能,老爷子先被杀了,但是这个问题又来了,**都杀了人,何必浪费时间去杀一条狗呢?
光天化日之下在住宅区作案多待一分钟,又有被发现的风险,杀狗一点好处都没有,**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案件的进展似乎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调查员对**的行为感到困惑,但杀狗的行为却让**肯定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
毕竟陌生人会攻击狗狗,狗狗肯定会反抗,狗狗的牙齿或者爪子上至少会留下一丝**,但根本没有其他人的生物学特征,什么样的人遇到狗狗时不会吠叫反抗,肯定只有很亲近的人, 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会杀了狗,制造出陌生人犯罪的假象。
殊不知,邻居的耳朵很灵敏,如果有声音,就知道现在案件范围已经缩小了,**立即展开了对死者社会关系的调查,但由于缺乏准确的线索,这次调查没有效果,**开始继续循环思考这个现场视频,看看有没有其他更有用的线索。
突然,现场的一处绳扣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也为案件的破获提供了实质性的进展,这在内蒙古是罕见的链扣,非常复杂。 一般人可能学不了几次,这种绳扣很有特色,只有40岁以上经常放牛羊的人才会。 这样一来,调查范围进一步缩小,一个可疑的熟人终于出现在**的视线中,他不是别人,正是死者的丈夫邢。
邢小时候当牧羊人,最后被调到奶厂,对这个绳扣非常熟悉,种种线索都指向邢重大犯罪嫌疑。 但是,不可能轻举妄动,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此人的罪行。
同时,法医尸检结果出来,死者肚子里有残留面条,从消化程度可以推断出死亡时间是进食后三个小时左右,此时邻居也给**提供了重要线索,案发当天中午,他去死者家借东西, 而老两口吃面条,当时电视播出30分钟,节目开始时间是中午12点,所以死者在下午3点左右被杀。
邢说自己3点10分左右出门,离开前的细节描述得很清楚,没有异常表现,但描述清楚的过程似乎他错了,而这个详细的描述似乎是一种处理**的惯例。
调查人员立即调出了对街道的监控,虽然确认此人确实出来了,但**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死者家到这条街的距离并不远,如果真的像邢说的3点10分多出门,那他为什么在48分钟后就出现在街上? 这意味着邢没有不在场证明。 死者被杀时他可能在现场,现在案件已经很清楚了。
* 随即逮捕了邢,在一系列证据下,邢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讲述了整个案发过程,原来那天他和妻子发生了一点小冲突,两人都很固执,没有低头,妻子拿出菜刀吓唬邢, 邢在紧急情况下抢回了菜刀,不小心割在了妻子的主动脉上,看到妻子没有得救,邢也开始慌了,所以之前就有了伪造现场和虚假线索的事情。
这里给大家一个忠告,在与家人和朋友发生冲突时要理性,不要因为冲动而犯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多年的感情和美好的家庭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