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在工作中受伤了,我该怎么办? 2月22日,2024年“春风送法平安之旅”集中宣传活动在重庆北站举行,律师现场为市民和游客答疑解惑。
2月22日,2024年“春风送法,平安出行”集中宣传活动在重庆北站举行。 摄影:记者杨妞子。
60岁的杨先生是重庆市榆中市人,他正准备坐火车去陕西省榆林市上班。 他说,春节期间,他的工人在煤矿工作时受伤,腰部扭伤,年纪比较大,用人单位让工人回家休息,不发工资。
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蔡长新回应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伤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或者之前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伤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或者下班后,或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执行工作中因暴力等意外事故受伤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杨先生问道。
蔡长新解释说,职工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属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协调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听完律师的回答,杨先生终于放心了,他说回到单位后,他把这个信息告诉了职工们,同时还随身携带了一摞工会宣传资料。
2015年以来,市总工会组织全市工会连续9年在春节期间开展“春风送法、平安出行”法律普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更好地满足以新就业形式和农民工为主体的农民工服务需求,今年2月22日至3月5日,市总工会会同成都市铁路局重庆火车站、重庆客运站,启动了2024年《春风送法》, “平安之旅”集中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和工会热心服务带给外出打工的职工和农民工新就业形式,帮助他们快速融入工作岗位。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候车大厅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点、送上车厢、开展互动活动等方式,为外出工作的职工和农民工的新就业形式提供法律普及宣传、法律咨询、反舞弊等法律普及服务,并向其宣传入工会的政策法规。 帮助困难农民工,互助保护,维护权益,进一步增强农民工法治意识,提高他们对工会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认识。让工会组织成为他们无论身在何处都能“想到、找到、依靠”的“母亲之家”。
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上下联动,因地制宜,组织了各具特色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服务活动。 截至目前,各级工会已深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一线市重点项目和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和重点商圈、乡镇基层组织等场所开展法律普及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普及讲座等活动,提供冲突纠纷调解等各项服务。 为广大职工提供免费健康诊所和就业咨询,深入客运站54个,组织法制宣传宣传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免费法律咨询7300余次。调解劳动争议28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受益职工23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