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对象不包括车内人员,主要是针对车外的第三方。 具体来说,强制交通保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针对被保险机动车在责任限额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含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强制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被害人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餐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强制交通保险赔偿范围内,给第三方(车内及车上人员除外)造成的一切损失,无论是否承担责任,均在强制交通保险赔偿范围内。 负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 无责任的,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其中,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诊疗费、住院费、住院餐费补贴、必要合理的随访费、整容手术费、营养费等。
因此,车主在购买强制交通保险后,应了解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获得赔偿。 同时,也要注意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以便依法获得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对象并不包括车内人员,主要是针对车外的第三方。 因此,如果车内人员需要赔偿受伤,车主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例如购买车内人员的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 同时,还需要采取安全带的使用、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等安全措施,以降低车内人员受伤的风险。
总之,强制交通保险是强制保险的一种,车主应该了解赔偿的范围和赔偿对象,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获得赔偿。 同时,还应注意安全驾驶和乘客安全等问题,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对车内人员的伤害。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以便依法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