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开专项票据罪的量刑,有观点认为“以虚税额为量刑标准,损失税款应为加重情节”,有观点认为虚缴税款数额和税款损失数额均为量刑情节。 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特票罪分为三级,第一级是虚发税款5万元的刑事定罪标准,第二级是虚发税款50-250万元或其他情节严重(造成税收损失30-150万元,一审判决前无法追回的), 三级是税额250万元以上,亏损150万元以上。
从文上看,第二档是大量虚开或亏损30万元的税款,只要满足二者之一,就构成第二档。 两者的关系是并列的,而不是满足基本情节后加重情节之间的关系。
因此,虚高税额和国家税收损失这两个标准应作为量刑标准,而不是一个是量刑标准,另一个是加重情节。 判刑规则与加重处罚情节之间的区别应根据基本原则加以分析。
量刑规则和加重处罚的构成要件的共同从属概念是:刑期升级的法定条件,即可能导致加重法定刑罚的情况[1]。
根据非法类型的学说,只表示违反法律类型特征是组成元素。 而情况严重,数额巨大,头目,多次(或针对多人),滋生犯罪行为的数量(数量)巨大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虽然是违法加重的要素,但并不能说明违法行为类型的特征。
因此刑法的规定完全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特别是)、恶劣情节(特别)和数量(特别)巨大的头目,多次,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犯罪行为滋生的东西数量巨大当它被用作法定刑罚升级的条件时,它只能被视为量刑规则。
反之,刑法具体规定的规定因行为、客体等构成要件的特殊性而改变行为类型,导致违法性增加,加重法定处罚,则为加重构成要件。
因此,《刑法》各分项的规定涉及:刑期升级的法定条件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部分分规定规定的刑期晋升条件这只是一个量刑规则
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室盗窃、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额特别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部分分项规定的刑期升级条件它是加重处罚的构成要素。
如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飞机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严重损坏处死刑。
(三)部分分项规定的法定刑罚升级条件既包括加重处罚情节,也包括量刑规则。
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物的:(一)入室盗窃罪;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涉案金额巨大的抢劫案;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人、警察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的。
根据上述分类解释,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假开具特别票据罪中的虚缴税款等严重情节(导致国家税额)的数额,应当是量刑规则,而不是加重情节。
因此,在虚假开庭案件中,如果被告在一审判决前补缴税款,使得“一审判决前无法追回的州税损失金额”较小,可以适用“造成州税损失”的量刑标准,从而将基准刑减至三年以下。
注:[1] 首都公安法制. 量刑规则和加重处罚的构成要件。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