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北京市委在查处王宝森等重大案件中发现了北京电子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陈明和贪污数百万元的重大经济案件。
那么,陈明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呢?
1995年底的一天,北京市纪委接到一封署名“北京电子电力公司某职工”的举报信。
这封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陈明利用职权,借给工人购买黄鱼的便利,他从中采取了涨价的方法,赚了10多万元的差价。 ”
根据这封举报信,北京市纪委立即对陈明进行了详细调查。 不知不知,这个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人,竟然涉足了数百万美元。
调查结果公布后,熟悉陈明的老朋友都大吃一惊。 毕竟,过去的陈明还是兢兢业业,老实实。
1935年,陈明出生在北平一个普通的贫困家庭。 虽然小时候家里很穷,但父母还是送他上学。 陈明不负父母的期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解放后,陈明被安排到北京的一家电力公司工作。 从一名普通工人开始,他很快就因愿意吃苦、干劲、思考和知识而受到领导的赞赏。 就这样,陈明从班组长,到车间主任,再到副总经理。
1988年,拥有40多年党员经验的陈明在公司的关心和支持下,担任了公司的“一号人物”。
陈明实权之初,发扬了近几十年来艰苦朴素、名利淡、为民办的工作作风。
那段时间,陈明每天第一个上班,笑着迎接公司门口的员工。 他过着简朴的生活,以身作则,严格控制公司的一切经济支出,从不挪用最好的吃喝。
后来陈明被审问时,说了这样一件事情。 由于陈明的出色表现,公司效率翻了一番,上级直接奖励了他几千元的奖金。 当时,陈明还是很有正义感的,他公开讲话说:“成绩属于大家,荣誉是集体的,感谢上级对我的信任。 ”
后来,陈明把奖金转给了公司的幼儿园,还让园长给孩子们买了一些玩具和学习用品。
1989年,在世界的关注和培养下,陈明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节,他登上天安门塔,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共度良宵。
电力公司作为一家主要从事煤气、供热生产的大型企业,负责为北京部分地区供气供热。 由于陈明管理得当,决策得当,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错。
陈明的功劳不小。 如果他能安然退休,那么他晚年的待遇,以及他的名声,都是最好的。 但他就这样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1992年,陈明的电力公司正准备建设一个电子监控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商来承接这个项目。 面对如此竞争激烈的商品社会,陈明的心态发生了变化,然后他有了不使用的权利,到期后无效的想法。
晚上,陈明躺在床上,睡不着觉。 57岁那年,他即将退休。 回顾过去几十年参加革命的经历,他已经是电力公司的顶级人物之一,但他觉得自己只是获得了一些政治和荣誉的名声。
在金钱方面,除了单位支付的工资和奖金外,几乎什么都没有。
于是,陈铭越想越失落,心中开始燃烧着一股贪婪之火,让他整天坐立不安。
为了实现退休前赚大钱的目标,陈明和时任公司宣传教育部部长刘爱华秘密商量了这个计划。 经过商议,两人决定成立一家电力公司,名称为“北京紫诚电子设备安装公司”。
公司由陈明为法人,刘爱华为经理。
两人成立这家新公司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证化肥和水不流入外人的田地,承担电力公司监控工程的建设安装工程。
工作就在那里,只是创办新公司的问题。 这笔钱从哪里来? 陈明想了一会儿,一个**把电力公司财务部主任叫到了办公室。
陈明吩咐他:“我们电力公司新成立了一家子公司,叫北京紫诚电子设备安装公司。 现在你需要40万元的启动资金,你开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我去叫刘经理来取。 ”
财务部主任应了一声,正要离开的时候,陈明拦住了他,劝道:“这件事情千万不要传出去,只有我、你、刘爱华知道,明白吗? ”
当天,通过刘经理的手,资诚公司的账户里突然多了40万元。
为了理顺这笔钱,陈明把某资源开发公司的经理叫到了电力公司。 他与电力公司财务部主任对接,在一张空白的资本交易发票上填写了40万元的金额。
就这样,40万的巨额资金,不知不觉地转移到了陈明的个人口袋里。
本来陈明打算赚一大笔钱,然后阻止,但是钱来得太容易了,没有留下任何犯罪的痕迹,这让他胆子越来越大。
除了自己贪财之外,陈明还把钱转入了两个儿子的公司账户。
1992年12月,陈明的长子陈大力在新疆创办了一家民营企业。 陈明两次指示公司财务部主任将电力公司43万元**转入陈大理公司的账户。 这笔钱最终被报销了公司的运营费用。
1993年3月,陈明的小儿子陈小平与财务部主任合谋,陈小平出面,财务部主任在幕后出谋划策,合伙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 这家新公司成立后,财务部主任扣留了应由其他公司返还给电力公司的50万元贷款。
之后,在陈明的指示下,财务部主任两次向陈小平的新公司转账50万元。
这几年,陈明和财务部主任一直“尴尬”,电力公司的钱相当于他们个人的钱,他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据悉,1993年3月至1994年4月,陈明先后将电力公司及某子公司的75万元现金转入首都宾馆,用于私人宴饮、招待朋友、与情人幽会。
从1993年初到1994年10月,陈明趁机为员工购买黄鱼等日用品,采用“卖方降价,买方抬价”的方法,先后赚了21万元的差价。
这正是文章开头纪委收到的举报信中提到的经济犯罪案件。 只是举报人不知道案中金额多少,猜测是10多万元。
陈明走在腐败的道路上,没有回头路。 在他眼里,公司的发展似乎与他没有太大关系。 我以前每天早上都会在公司门口微笑着和员工打招呼,但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因为忙于赚钱,陈明很少参加与党组织生活和工作有关的会议。 三年多来,陈明不允许公司召开“职代会”。
因为陈明功勋突出,手中掌握着实权,所以他的监督可以说是无用的。
这样一来,电力公司的党政权力就掌握在陈明一手了。 比如,公司的人、钱、物,只有在陈明签字的时候才算在内; 公司的大事和干部的提拔,只能靠陈明一言以蔽之;公司制定了各类规章制度291条,对陈明没有影响。
在电力公司,只要陈明发现有些员工稍有不听话,就会被降职、撤换、扣奖金等处罚,直接召回开除出公司。
陈明的自私自利、霸道霸道,终于激起了员工们的不满。 于是一封报告信给陈明高高的头上泼了一盆冷水。 后来,陈明在狱中也说,如果不是那封举报信,说不定自己还会继续犯罪。
1995年2月到5月,随着***王宝森等人的案子,陈明的心跳得嘎嘎作响。
本来,陈明本来可以主动去检察院自首的。 但他还是有一点运气的,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放弃已经赚到的巨额资金。
当检察官将案证一一拿出来时,陈明无话可说。 他只能被判有罪,无条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
很快,陈明音***就达到了4166万元,贪污158万元,经北京市检察院依法起诉,送交人民法院。
1997年4月2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陈明一案,法院根据陈明罪行的严重性,依法判处陈明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日,“砰”的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曾经让***为“陈家”家感到骄傲的陈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从曾经的模范,优秀的共产党员,到后来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党籍、沦为囚犯,然后被处决。
陈明的腐败之路及其最终结果,无疑给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无论你的功绩、地位、名声有多大,只要你敢于胆大妄为,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等待你的,就会受到党和人民的严惩。
希望像陈明这样违法违纪、受到严惩的企业领导干部少一些。 事实上,老百姓希望死羊能够“弥补”,希望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的企业领导干部主动向公安检察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