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回应道。
近日,知名歌手薛志谦在微博上分享了自己看完《飞翔人生2》后的感受,文章所附的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画面引发了“盗窃”争议。 有网友表示,薛志谦图片的内容没有**剧情,也没有用于商业目的,使用的素材都是《飞翔人生2》官方宣传中使用的素材,所以没有必要上网; 另一位网友表示,拒绝拍照是看电影的基本要求,公众人物带头偷照片确实不合适。
盗版这个词现在的含义非常广泛,很多人用得不是很严谨。 可以指电影院里所有对于电影的拍摄行为,平时很多人看电影的时候,都习惯了拿一个**发给朋友圈,说这也是一部偷电影,虽然听起来有点上线,但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 但是,严格来说,盗版特指盗版电影的违法行为。 法律对非法拍摄有严格的定义,当薛志谦的行为受到广泛关注时,很多法律人士都在提醒,非法摄影有两个重要的构成要素,一是有商业目的,即盗用摄影的目的是谋取利益; 二是拍摄结果通常是**,也就是说,在电影院拍摄私人摄影,用手机拍静态**的行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盗版行为,也不构成违法行为。
这一事件在社交网络上引发了热议,除了盗拍的指责非常可怕之外,很多网友其实并没有从法律角度批评薛志谦的行为,他的做法显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盗窃,更不用说通过盗窃牟利了。 很多人批评他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他们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剧透,这对还没有看过电影的观众来说显然是不友好的。 但这个指控是否成立,显然要看他拍的内容,而薛志谦放出的**看不出什么剧情,说自己是剧透也名不副实。
这件事的真相似乎很清楚,但因为薛志谦的知名度,很多人根据他的名气地位来批评他,认为他应该带头,不要做不文明的事情。 也因为他的受欢迎程度,尤其是他庞大的粉丝群,很多人为他辩护。 双方来来回回,把一件简单的事情搞得很复杂。
一项行为是否违法显然是针对行为本身的,主要不考虑行为人的身份。 去电影院看电影的薛志谦是观众,普通观众在电影院拍了一张**,发了个朋友圈,这种行为很正常,绝对不会导致所谓的盗窃指控,但现在这种行为已经发生在薛志谦身上, 许多人猛烈抨击。这种对比是正常的,但不一定合理。 有时社交**看似严肃的批评,但也是在追求流量。 明星们的对与错很多,往往要负责社交**上的流量,身边的话题很多容易被放大,轮到他们讲道理的时候,事实才不是最重要的。 真相站得住脚,吓人,流量够了,从这个角度来看,薛志谦现在的经历确实值得同情,看一部有长度和深度的电影,引起了这么大的**波澜。
如果非要总结一下这次事件中有价值的东西,那么**所体现的社会版权意识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 过去,中国电影一直饱受版权意识不足的困扰,在电影上映之前,资源就已经泛网涌现,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 尤其是在互联网普及之前,盗版电影的商业价值更大,而所谓的枪版就是在谈论这类电影,虽然画质不高,观影体验很差,但在那个资源稀缺的时代,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如今,看电影也经历了消费升级,画面不清晰、质量低的电影不会热,这是盗版逐渐退潮的根本原因。 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有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 至于盗版,虽然法律严格禁止这种行为,但其社会影响力和破坏力却比以前小得多。
温 l 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