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昭木制度。 它经常用于家庭寺庙,以特定的方式显示家庭成员之间的代际关系。
这种排序以家族的祖先为中心,父子俩的后代按奇数世系(2、4、6等)在祖先的左边称为“赵”,按单数谱系(3、5、7等)在祖先的右边,称为“穆”。
无论是常见的天子七殿、王子五殿、大夫三殿,还是比较罕见的天子十一殿、天子九殿,其排列形式都以单一为主,这也是基于赵木制度的考虑。
除了北京的家庙外,昭木制度也适用于家族墓地。 《周离春关墓人》包含:“始王的葬在中间,赵木为左右。 ”
东汉儒家学者、经学大师郑玄评论说:“先王造人,赵在左,穆在右,夹在物与物之间。 也就是说,家族墓地是以祖先的形式建造的,位于中间、左侧和右侧。
相传,被判刑十部的方小儒在他的《孝友记》中提到,孔子及其后人孔林的家族墓地是按照赵木制度建造的,以孔子为祖先。
在古代,权贵家族一般按照昭木制度建造家族墓地。
比如宣德九年(1434年)三月,秦国永兴王朱志奇说,朝廷为父亲朱尚烈修建的墓地遗址不多,城墙外满是老百姓用地,以至于整个墓地相当狭窄, 而且按照昭木制度建墓难,要求朝廷赐地扩城。
一向吝啬的明玄宗对此十分重视,下令陕西方面进行实地勘察,酌情调配。 “永兴王志。
陕西都大司是明朝时期位于都城习的重要军事机构,与秦国同城。 然而,这都衙门面临着种种困难,不仅头顶上有总督、总督等上级监督者,还需要频繁搬迁办公场所。
原来陕西都司的办公室位于习钟楼西南角,地处城市核心区,后改为永兴宫。 随后,都思衙门被转移到原习中央安全办公室。
在此过程中,陕西都市司向朝廷上访,希望得到更好的办公条件和随行人员的支持。
秦国的习三卫虽然是天下最强的军队,但一直受到朝廷的严密监视,因为前朝的秦王虽然会做出一些离谱的事情,但总体上都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以至于明成祖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都找不到砍掉他们的理由, 只能找各种机会临时调动人员潜入沙地,对斩域作用不大。
明玄宗下令秦王向永兴宫分配五十名侍卫,秦王辩解称自己也有五百名侍卫,明玄宗对此大怒,直接下令将习安的侍卫分配给朱志云。
这五十名侍卫原本属于秦国的屯天军,需要支付食物。 后来,王永兴要求停薪,明英宗答应了。 朱志奇很孝顺,虽然生母马没有正式的头衔,但朱志奇极力将她封为王宜建夫人。
在明朝,皇子的内府有四级,郡王只有公主、夫人、宫人,但某些受宠的镇国将领的母亲也可以被授予夫人的称号。
朱志君的困惑:你为什么要去五台山为母亲祈祷? 朱志君是个孝子,他听说五台山是文殊菩萨的道场,离习最近,交通最方便,于是决定去五台山为母亲祈求。
然而,他的决定却遭到了明英宗的质疑。 朱志军认为,五台山虽然是佛教名山,但道教圣地中南山和著名的五岳山华山离他更近,那他为什么要走那么远去祈福呢?
这让明英宗起了疑心,他觉得朱志君可能趁机出去赏山赏水。 明英宗给朱志君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上帝是以诚为本的,舒坚就算为这个想法而祈祷,也应该在宫中祈祷。
再说了,王爷离五台还远,大爷又和母亲一起生病了,怎么可能去边站? 你不必这样做! 意思是说,朱志君服侍身患重病的母亲,不该撇下她到这么远的地方祈福。
结果,明英宗否决了朱志军的要求。 朱志君母亲去世后,请朝廷刻碑,这是宗族中第一次开天下。
不过,礼部不愿意开这个先例,明英宗却被朱志君的孝顺所感动,以“接吻之义”为由给予了特别的赞同。
朱志君和大宗之间是有关系的,所以如果弟弟要派人出去办事,就需要得到域主的准许。
但是,由于秦王朱植没有子嗣,秦王的皇位由他的三弟福平王朱植(吐颐)继承。 朱志军与大宗之间的恩怨,并没有随着其中一方的死亡而消亡。
正统十年(1445年)九月,礼部说永兴王要派人到北京来陈述他的案子,但秦国主石福泉却遵从秦王的旨意,拒绝批准,导致无法成行, 并要求他以只知道马屁精无法纠正的罪行而受到惩罚。
不过明英宗却选择原谅傅泉,让他继续留下来,估计朱志君自己也不是很讲道理。
一场牧场归属之争,点燃了秦国大宗与永兴宫之间的战火。 作为一个农业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土地和水资源的冲突并不少见。
秦国和永兴府的牧场之争,终于传到了皇帝的耳边。 陕西三师考察后,他们认为秦国的大宗门是有道理的,将牧场赐给朱植(涂玄)。
然而,朱志璞却不服气,诉讼仍在继续,这让明英宗感到头疼。 他下令禁止朱志璞继续争执,并命令陕西三师根据审查结果将一部分土地分配给他。
这似乎说明陕西偏袒朱轩(土轩),当地**对郡王朱蒲颇有轻蔑之心。
比如《明祖勋皇帝》规定,当地**经过王府时要下轿,但在景台年间,陕西巡巡对皇帝施甘泽施压,路过永兴宫时不下轿,这显然是对朱志朴的极大不敬。
朱志璞对此无能为力,只能当成没有这回事一样对待。 然而,第一起事件是内讧的结果。
甘泽揭露陕西政使徐子“贪财怡利”,徐梓报复,举报甘泽“不遵守礼仪法则”。
最终,甘泽被调回京师接受审问。 看得出来,朱志璞是个很爱管闲事的王爷,动不动就要东西。
比如,他曾经去蜀宝,把冯毅培养成龙溪县永兴王府的教授,给出的理由是对方是“经经”。
不过,教授是郡府最高级别的下属官员,应该由朝廷任命,所以官员们对此表示反对。 不过,明玄宗却同意了“我建议我真心待族,没有必要这样做”。
此外,为了保证后宫的纯洁,皇帝会挑选太监进入宫中。 然而,一些在生活中挣扎的人,为了入宫,过上好日子,会选择阉割自己。
到了明朝,这些进不了宫的宦官,会退到次优之地,选择在宫里服侍。 这种行为是朝廷严禁的,因为朝廷自己从人民中挑选出来,会造成各种问题。
明朝永兴王的次子朱公朗,在妻子死后不久,将儿子朱志堂嫁给了老知府的女儿。 这在当时社会上被认为是严重违反氏族婚姻程序的行为。
然而,朱志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立即上法庭承认了“不求”的罪名。 明英宗明白这一点,淡淡道:“从今往后,最好跟着老祖宗成立宪”,事情就结束了。
在随后的几年里,朱志棠不断向朝廷提出各种要求,如要求征用官府作为郡主的住所,或要求调整年份。
虽然这些要求遭到朝廷的严厉拒绝,但朱志堂仍然坚持不放弃,最终成功地将部分财产据为己有。 然而,他的所作所为也引起了朝廷的注意,最终导致了他的悲惨结局。
朱志杰,永兴王,于沉香景台五年(1454年)四月初八日去世,享年48岁,被朝廷封为公显。
虽然在位期间有很多争吵和小错误,但他并没有犯大事,他属于贪婪和有自知之明的母亲型国王。
他对唯一的弟弟朱之奇很好,不惜与大宗门疏远,堪称友善孝道的典范。
然而,朱之奇死后,儿侄们却意见一致,永兴王的长子朱公奇义杀亲,导致朱公谦、朱公凯两个堂兄弟被废黜为妾,迁往北京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