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的六部是行政机构六部的总称,包括官员、户、礼、兵、刑、工等。 起初,六部并不被视为朝廷的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从事秘书和传送工作,因此当时尚书的地位并不突出。
直到隋唐时期,留埠才成为尚书省的一部分,为了避免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直到明朝废除丞相制度,吾執才成为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
清朝时期,尚书、石郎六大分别分为满汉两派,共计12个尚书和24个石郎。 明朝洪武年间,尚书和石郎的数量更是惊人,共有27个尚书和27个石郎。
朱元璋还是吴王的时候,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小朝廷,其行政结构基本沿袭了元朝的制度,只是恢复了元朝之前的上左制度,即左贵。
中州是当时权力最大的部门,组织架构十分复杂,虽然没有中州令,但左右各有两位部长,还有平章政务部、知府政务部、左右石浪中部、外浪部、都市事务部、巡视部。
明初,朱元璋设了六部,每部各赐尚书二人,侍从二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朱元璋发现六个部门的工作量太大,于是给每个部门增加了一名尚书和一名侍从。
为了更好地管理户部,他还设立了五个科室,并在刑法和工作两个科室中增加了四个科室,同时在每个科室增加了一名学者和一名乡绅。
最后,中州有27个尚书和27个石郎。 这些更改旨在提高生产力和管理能力。
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维永案后,朱元璋趁机废除丞相制度,取消中州,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废除了中州所有的**,只留下十个“中州人”。
在这次改动中,虽然保留了六个部门,但组织却大大简化,每个部门只设了一名尚书,左右各侍从两名侍从,原来负责各部门的尚书降为郎中,原来的三级尚书改为二级,六部完全由皇帝直接控制。
明朝末年,户部有十三位清朝官员,每人负责一个省的收支和各省的军费。
由于明朝有十三省,因此有十三师。 礼部虽然在历朝是“清水衙门”,但负责国庆、教育、科举考试,以及接待外宾、宴请学者等与国庆有关的工作,所以自六部以来,其地位一直不低。
官员负责公务员制度,他们的地位受到尊重; 军事部直接隶属于皇帝,负责军事和军事训练; 刑事司负责监狱,下设13个司,主要处理司法和行政事务; 工程部负责工程,包括宫殿、陵墓等,还负责水利,虽然工作繁忙,但在六部中地位最低。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六部制,保持了原有的职能。 在此基础上,清朝增设了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立凡院,分散了明朝礼部的部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