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在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各大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绿色成为广泛讨论的话题。 2023年底,在阿联酋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对《巴黎协定》进行了首次全球审议,推动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实步骤。 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加强绿色发展合作,打破各种绿色壁垒,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绿色**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各国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已有130多个国家宣布到21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 2020年9月,中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全球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大国加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国和欧盟通过建立和发展气候变化伙伴关系,在可再生能源、碳捕集与封存等关键问题上开展了大量务实合作。 2023年11月,中美两国联合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国家声明》,提出致力于有效落实《巴黎协定》及其决定,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好评。
在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 货物和服务的国际跨境流动对环境的影响是多边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早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关于关税和协定的谈判就产生了《关于环境和环境的决定》。 世界组织(世贸组织)设立了环境与环境委员会,负责环境与环境问题。 2014年,14个世贸组织成员发表声明,以不限成员名额诸边谈判的形式正式启动《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旨在实现环境产品关税减免和减让,促进环境产品**的自由化,截至2016年12月共进行了18轮谈判。 占全球环境产品市场份额约90%的谈判成员**,由于成员之间在协议涵盖的环境产品类型、环境产品关税削减的程度和范围方面存在分歧,谈判成员已经停滞不前,尚未恢复。
“绿色”一词在国内外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现,国际社会对推动绿色**达成了一定共识。 《21世纪议程》、《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报告》、《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文件都强调,环境与环境相辅相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202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绿色国际**:前进之路》,其中多次提到绿色,并提出构建环境和**20 议程,包括加强与环境相关的环境政策,促进政策和协议中环境法规的升级,以及促进环境与环境之间的合作。 欧盟的《适应气候变化:迈向欧洲行动框架》等政策文件将重点放在绿色**上,其中绿色**有两个主要含义,即绿色**措施和绿色产品**。
目前,官方文件和学术界尚未对绿色的概念和内涵达成统一的定义**。 从广义上讲,绿色是指在生产、流通、流通、消费等环节(包括国内和国际)符合绿色标准的经济活动; 从狭义上讲,绿色是指防止产品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威胁和对人类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 这种新形式的**不仅关注市场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而且将环境成本纳入成本核算的范围。
全球绿色**正在稳步增长。
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正在加快,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把发展绿色**作为推动经济转型、提高低碳领域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重要抓手,以环保产品为代表的绿色**在国际**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球绿色**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2013年至2022年,全球绿色**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为085%,达到6。 2023年前三季度5万亿美元。 绿色**规模的波动与全球货运**基本一致,占比稳定在20%-23%之间。 2022年全球商品**将大幅增长,绿色**占比略有下降,约占进出口总值的1817%;我国绿色**进出口总量为10,7928亿美元,占122%,比2013年增加2个3个百分点。
发达国家和地区走在绿色发展的前列。 从2022年全球绿色**进出口总额来看,欧盟、美国和中国位居前三,占比约40%,日本、英国、韩国等国家位居前列。 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规模排名前10位的国家(地区)依次为欧盟、美国、中国、日本、英国、墨西哥、韩国、加拿大、新加坡和印度,占全球绿色**进出口总额7% 和 23%,占616%。
环保科技产品在绿色环保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产品类别来看,环保技术、碳捕集与封存、可再生能源产品位居进出口前列。 2023年前三季度,这三类产品的进出口总额为39万亿美元,26 万亿美元和 19万亿美元。 从增速来看,其他环保、碳捕集与封存、环保科技产品位居前列。 2013-2022年,上述三类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为4% 和 38%。
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共识,绿色已成为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背景下,全球绿色**规模稳步增长,环保产品清单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参与者将更加多元化。
中国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国对绿色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部署。 例如,2019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中国共产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021年2月,《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绿色体系”,强调积极优化第一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 《对外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构建绿色体系”作为十大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建立绿色低碳标准和认证体系、搭建绿色发展平台、营造绿色发展良好政策环境、扎实开展绿色低碳合作四项举措。 多年来,中国一直走在全球绿色世界的前列**。 2020年和2021年,中国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经济体,约占全球进出口总额的13%。 2022年,中国绿色**规模位居世界第三,也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出口国和第三大进口国。
进出口规模稳步增长。 从2013年到2022年,中国绿色**进出口总额从8144个增长3 亿美元至 10,792 美元8亿美元,10年内增长约325%,年均增长率为32%。其中,出口额从49579 亿美元至 6,916 美元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38%,占192%;进口额从3186增加4 亿美元至 3.876 亿美元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2%,占货物进口总额的14%3%。与此同时,全球绿色**规模的比例稳步上升,从92022年为9%至122%,其中出口占121%增至16%,进口占比从7增至78% 至 86%。
绿色**主要以环保技术产品为主。 从产品类别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环保技术、碳捕集与封存、可再生能源产品进出口总额排名第一,为5551件1亿美元,30576 亿美元和 1639 亿美元。 从全球绿色**占比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环保科技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全球同类产品的14个3%;其次是废物处理和水污染控制设备,占全球总量的13%9%;碳捕集与封存产品占119%,可再生能源产品占86%,其他环保产品占79%,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占72%。此外,以电动车、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成为外贸增长的新动能,2023年出口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99%。
进口市场的多样化。 2023年前三季度,美国、德国和日本是中国前三大绿色进口国,进口额为3312亿美元,3094亿和3.061亿美元,占中国绿色**进口的35%3%。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下降,从马来西亚、韩国、俄罗斯等国家进口的比例有所上升,进口市场呈现多元化趋势。
区域发展格局呈现“一带一路”发展格局。 “一带”是指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个核心区集聚发达的沿海开发带,“一带”是围绕长江流域形成的沿长江开发轴线。 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达,环境产业基础雄厚,技术先进,高端人才等资源丰富,绿色环保活跃,2023年前三季度占全国的78%3%。近年来,随着环保产业体系的完善,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占比为73%。中西部地区(除四川、重庆外)经济基础较弱,绿色**占比相对较低但增速较快,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量同比增长75%,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低碳规则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共识,国际低碳规则逐渐成为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成为多方关注和博弈的焦点。 目前,尽管联合国等多边机制的低碳规则进程有所放缓,但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取得了积极进展,自由协议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
主要国际机构正在推进低碳规则。 2012年,APEC成员达成了一份包含54个6位数海关关税号的环境产品清单,涵盖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可再生能源、废水和饮用水处理、自然风险管理、环境监测和分析设备、环保产品等领域,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促进环境产品自由化的实质性协议。 2021年,国际货币组织(IMO)提出,在G20框架下,考虑到发展阶段和历史排放责任,提高碳价水平,为全球主要碳排放国设定碳价下限。 经合组织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碳定价机制,指出碳定价是应对气候变化最重要的政策工具,并提出建立明性和隐性碳定价的包容性框架,并通过包容性框架下的统一标准为碳泄漏提供定量分析框架, 从而促进政策协调,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目标。
各国已经建立了碳定价体系。 为了建立有效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手段,国际社会已开始实施碳定价,这深刻改变了全球绿色**的成本结构。 排放交易系统(ETS)和碳税是两个重要的碳定价工具。 截至2023年4月,全球共有73个碳定价机制在运作,覆盖约23%的温室气体,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宣布将推出新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或碳税计划。 一方面,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区域内碳交易体系。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22年全球碳市场总交易额达到95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3%,其中69%的收入来自碳交易体系,31%来自碳税。 较成熟的碳市场主要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和新西兰排放交易体系。 2021年7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交易,行业覆盖面有序扩大,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覆盖碳市场。 另一方面,丹麦、芬兰等北欧国家较早开始征收碳税,将其视为单独税种,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碳税体系。 日本、意大利等国在环境税、能源消费税等现有税种中均有隐性碳税; 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碳税政策仅在国家特定地区实施或各州(省)制定自己的征收计划,政策的实施尚不确定。
《自由**协议》中的低碳规则继续扩大。 随着全球环境治理领域合作的日益加强,环境规则已成为平衡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 虽然多边进程放缓,但区域合作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环境保护条款纳入自由协定作为议题,环境保护范围扩大、环境规则深入拓展、环境与投资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 环境保护已成为一个有希望合作的领域,各国一致提出环境保护目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定设立了环境专题章节。
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新形势下,发展绿色**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中国将继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绿色发展合作,提高经济绿化程度,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优化全球绿色产品和服务结构**。 充分发挥地方产业优势和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电力转型,推动绿色技术应用,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绿色材料和技术进行绿色设计制造,提升绿色产品出口竞争力。 支持绿色产业链的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加大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品,鼓励绿色消费品。 积极开展节能技术、低碳技术、绿色设计、环境服务、节能环保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
加强绿色产业链国际合作。 以绿色技术推动上下游产业及相关产业低碳发展,加强绿色制造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合作体系,促进高端要素与实体经济高效协调发展。 统筹产业发展和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坚持集约化、绿化、智能化方向,提高新基建利用效率和绿色水平。 鼓励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推广绿色包装,推进绿色链条管理。 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提高现代物流绿色水平。
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降低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市场准入成本,加快其全球推广,完善顶层设计以应对气候变化。 加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力度,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 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国际合作,促进绿色技术和绿色服务的交流与共享。 推动发达国家履行承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创造一个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
持续推动绿色中国高质量发展,要加快制度体系建设,推动绿色低碳领域的国际合作、绿色标准和认证,为绿色发展创造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
深化多边、双边和区域合作。 我们将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全面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航空减排谈判。 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机构交流、技术交流、项目合作和人才培养。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装备、绿色科技、绿色服务、绿色金融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的国际互认。 推动各国进出口商品碳标签认证,促进电池等产品碳足迹方协调互认。 加强绿色电力认证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绿色电力证书体系,加强绿色电力证书颁发、计量和交易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积极推动制定国际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不断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
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推进气候投融资领域务实合作,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绿色基础设施、绿色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融资支持。 完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机制,加强绿色金融考核标准、环境治理信息报告与披露等对接。 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共商,共同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 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国际协调。
完善绿色推广制度体系。 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指标体系。 推动恢复世贸组织《环境产品协定》谈判和扩大APEC环境产品,支持企业推出更多优质绿色低碳产品。 完善绿色推广体系,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公共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先进、成效明显、可行性高、普及度强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支持举办绿色展会,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的绿色推广平台。
建立健全碳交易市场化机制。 充分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体系,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 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引导外贸加工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 协调推进碳排放权、能源使用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对接协调,将碳排放权、能源使用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推动绿色用电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用电,推动绿色证书国际互认。 加快国际碳市场联动,促进我国碳市场项目与国际碳市场项目互认。
商务部研究院绿色经济贸易中心研究组 作者:徐英明、张健、李晓艺、肖欣妍,《**经济**》)。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