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是年轻人经常使用的一种购物方式,在无所不能的网路世界中,只要你能想到一款产品,基本上都是网上销售的,甚至包括一些违禁品。 一个在南通打工的外地小伙子被迷住了,想在网上买,结果被骗了几万块钱。
真实世界的例子
陆某半夜睡不着觉。
准备好找到一些免费的**。
阅读有助于入睡。
UC 浏览器随即打开。
没想到,我被弹出式广告所吸引:
消费 xx 元 **xx
应用程序,有声读物,终身免费”。
透过弹窗,路有些**。
一款名为“yiy”的软件。
该软件声称可用于购买一种新型**。
这引起了陆的极大兴趣。
点击软件后。
卢某在软件中下了两个**订单。
马上,有一位客服小姐。
主动加陆氏微信。
如果客服声称需要物流,则将完成交付。
完成另一个大订单。
在它们可以一起包装和运输之前。
所以陆并没有多想。
我用微信转了三笔钱给客服。
然后客服把仓库经理的微信推送给了陆。
仓库数据员说。
如果数据异常,则必须再次刷卡。
于是陆某转了7500元给仓库数据员。
没过多久,仓库数据员就来了。
告诉陆某数据异常。
还必须支付另外两笔款项。
头脑发热的陆氏没有多想。
另有12,500元。
当数据员仍然想让位时。
当你把它转移到25,000元。
直到这时,陆才清醒过来。
然后他打电话给警察寻求帮助。
关于**:法律红线不能触!
近年来,网络药品产业链多次曝光,引发强烈关注。 在这些网售**中,大多名称混杂,但大多是以睡眠、镇静、麻醉功能为主,实际成分多为**伦、氯硝西泮、**或-羟基丁酸等。 事实上,这些产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一类和二类精神药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种药品只能用于药品等正常的合法渠道,所以不要想任何“歪道”,违法!
同时,有的**属于新药,只要销售,就构成贩毒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惩处。 ”
生产、销售一些自称是壮阳药的药丸、药水,也将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知道**的法律风险。 如今,互联网发达,大家在思想上要特别收紧一根弦:谨慎网交友,多加注意,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同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保持警惕!
反诈君提醒
网上兜售及购买「壮阳水」*
是违法行为。
不要听天由命。
警惕欺诈者。
以此为噱头进行欺诈。
*:南通反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