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预制菜在社会上引起轩然,从而再次将食品安全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不是预制菜不能推广,而是我们担心预制菜的食品安全,因为我们的食品安全情况已经令人担忧了。 那些我们普通人不知道的深奥理论,今天就来聊聊我们身边的个人感受。
1. 食品安全严重到什么程度?
我们人民的一日三餐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但现在食品安全的严重程度已经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
我们去菜市场买豆腐,为了延长保质期,可以添加苯甲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这些添加剂是一种低毒高效的防腐剂,对霉菌有很强的抑制作用,但国家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非发酵豆制品和谷物加工产品, 因为过量食用可能会损害人体肝脏。我们去买牛肉,或者去饭店点牛肉面,去串串,也可能吃到不合格的假牛肉,四川省达州市近日破获一起假牛肉销售案,涉案金额高达137万,牛肉居然是用女猪肉做的, 这些假牛肉还是当地一些知名餐厅大量采购的。
中秋节期间人们的传统消费是月饼,但很多商家在月饼中加入钛白粉,让月饼看起来更新鲜,钛白粉是颜料、胶粘剂和塑料中使用的添加剂,会引起人体DNA的变化,也会对大脑等器官造成损害, 并可能伤害肝脏和肾脏。欧洲已将钛白粉列为有毒食品添加剂,2023年9月20日,中国生产并出口欧盟的月饼被检测出含有未经授权的添加剂钛白粉,可能导致健康问题。 本来应该一起庆祝中秋节的月饼,却被拒绝进入,结果令人尴尬。 欧盟的测试结果非常严重。 9月20日,欧盟检测机构发布通知,宣布拒绝中国生产的某款月饼入境。
公安部公布了2023年春节期间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8个典型案例: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侦破赵某某等人制造、销售假冒牌食用油的案件。 本案中,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散装豆油100吨、包装材料11万套。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大量购买散装大豆油,购买品牌大豆油商标、外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并灌装生产假冒品牌豆油对外销售,案值1300余元。
2、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侦破小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系列案件。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余人,现场查获**胶囊3000余粒及大量原辅物资。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小某某、陈某注册成立公司,多次采购化工原料,并通过互联网购买荷叶粉、胶囊壳、灌装设备等,生产大量含有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胶囊进行销售,案件价值超过1亿元。
3、浙江省嘉兴市公安机关侦破陈某等人制造、销售假冒名牌巧克力的案件。 本案共捣毁4个窝点,抓获嫌疑人13名,现场查获巧克力及生产原料、塑料包装材料4万余箱7吨。 经查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未经某巧克力品牌授权,私自委托印刷包装材料,拆解重新包装后大量出售该品牌的过期、过期巧克力,案值达1000余元。
4、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侦破孙某某等人销售假冒名牌调味品的案件。 本案中,破获4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调味品2000余包。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大量购买假冒品牌调味品,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案值130余元。
5、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侦破陆某等人制售假酒案。 本案共查获7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万余件。经查处,以卢为首的犯罪团伙低价购买低档白酒,并购买印有某品牌白酒字样的假冒商标标识,雇工混装民宅,对外销售某品牌的假冒白酒,案件价值9000余元。
6、湖北省襄阳市公安机关查处赵某某等人制售假酒案。 本案共捣毁窝点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获假牌酒1件90,000瓶和100,000套包装材料。 经查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购买假冒牌酒包装材料,利用低成本的白酒灌装生产假冒牌酒,并开展了多项线下销售,案件价值2000余元。
7、重庆市合川市公安机关查处郝某某等人制造销售假冒品牌保健食品案。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现场查获某品牌假冒口服液25万件,假冒商标标识30多万件。 经查处,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等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购买普通口服液半成品,委托生产某品牌的假冒商标标识和包装盒,并进一步灌装、贴标、包装成假冒多肽口服液,在互联网社交平台层面开发, 并以“销售”的方式卖给老年群体,箱值5500余元。
8、四川省成都市公安机关查处何某某等人制售假烟案。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破获32个假冒烟储存、转运、销售窝点,现场查获1支假冒牌烟超过90,000支和4支烟草2吨。 经查处,黄某犯罪团伙长期组织生产假烟销售,案值为11亿元。 其中,何某某团伙自2022年2月以来,已从黄某团伙购买假烟2400余支,并通过烟酒专卖店等渠道销售,案值5000余元。
食品安全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如果不大力整治,人民的不满就沸腾了,强力整顿食品安全是党和人民的事。
2、如何解决食品安全困境?
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高度重视人民的食品安全,必须从食品标准、安全意识、安全执法等方面共同努力。
1、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出台,并于2015年修订。 近年来,有关部门也纷纷出台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改善。 但与此同时,我国食品行业“小、散、低”的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量大、风险接触多,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 食品行业的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对敢于挑战人民食品安全的重大案件,提高刑法处罚力度,将死刑正式纳入食品安全法规,形成高压局面。
二是亟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2019年6月27日,公安部食毒犯罪侦查局局长陆武勤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亮相,宣布期待已久的“食毒警察”队伍正式成立。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城乡等食品安全盲区较多,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仍层出不穷。
针对当前严峻形势,建议各地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队,由当地公安部门管辖,给事业正式成立,扩大全员,配备警力设备,如“城管”、“交通管”、 “农业管理”。分段承包,不漏户,日常巡查,严查重罚。 食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实行“全天候”、“无死角”监管。 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大户实行“人岗”,并指派执法人员。 对于流动摊位,实施“露头检查”。 检查“健康证明”、“健康许可证”和“产品证书”。
3.加大食品安全案件刑事处罚力度。 对影响较恶劣的重大案件,除罚款、量刑等一般手段外,极少数初犯必须严惩死刑,以维持高压态势,增加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成本。
4.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制度,打一场食品安全“人民战争”。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是党和国家赢得人民信赖的首要出发点。 要建立公共奖励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举报渠道和互联网举报渠道,在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公开举报,动员公众积极举报,寻找案件线索,重点整改涉及人民粮食食品安全的领域; 肉类、蔬菜、油类等 我们绝不纵容犯罪分子,同案共查,同治,通过长久整治赢得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