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与鞍钢宪法
1960年3月11日,中共鞍山市委向**提交了《关于工业战线技术创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发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列举了大量事实,叙述了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强调要坚决贯彻无产阶级路线,依靠广大群众办企业,坚持政治指挥,批判和克服教条主义和家规思想,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作风,促进运动的发展。
** 报告受到高度赞扬,并提出了《鞍钢宪法》,其中不仅包含了新型企业管理制度,而且包含了新型企业领导制度,是对整个工业企业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所创造的新经验的充分肯定, 也是对李立三多年来在工业战线上辛勤耕耘成绩的充分肯定。
李立三在企业工作中,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新形势,努力推动“工人阶级问题”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研究,提出了《鞍山钢铁宪法》的重要内容,即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和工人代表大会制度国有工业企业委员会。
这一制度加强了党对企业工作的领导,同时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克服了“一长制”的诸多弊端,得到了党的八大肯定。
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实行厂长责任制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厂长责任制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管理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指出了厂长责任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企业党组织职责模糊、干部责任感降低等。 在此背景下,李立三等人提出了厂长在党委领导下的责任制,强调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责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并提出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确保职工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监督作用。
这些思想被誉为“鞍钢宪法”的一部分。
与李立三谈谈如何完善企业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 李立三强调,要有一套符合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原则的科学规章制度和规章制度。
此外,他还指出,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思想工作,是企业管理改革的重要保证。 经过清华工具厂、建华机械厂的成功经验,全国各地都要学习这一经验,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验推广。
李丽三琴带领工信部工作组深入调研,让体验更加完美。 最终,全国工矿企业普遍推广了“两参与、一改三结合”的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1960年初,《鞍钢宪法》的手稿是在作出重要指示后形成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在职工参与集团管理方面,每个人都实现了参与管理,使集团成为企业一级强有力的行政组织整个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一所非常好的共产主义学校。
二是在干部参工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实行职干部轮流办法,对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转变干部思维,提高部门专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在规章制度改革上,摒弃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两参一改三合一的制度,使干部有更多时间深入基层参与劳动,也为职工管理小团体生产工作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第四,就“三”结合而言,是专业管理与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紧密结合的具体体现,是领导与群众、理论与实践、政治与技术相结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工作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现在几乎到处都是三合一,万事万物三合一,不仅企业内部有各种三合一的形式,而且在厂外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工厂和设计部门都采用三合一等等。
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实践证明,两参一改三合的制度,既是企业管理的根本制度,也是调整企业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广大职工学习政治的重要途径。 管理知识、生产技术和文化。
有了这个制度,工人阶级和干部队伍就能迅速壮大。 实行两参一改三相结合的制度,要结合领导作风的改进,提高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把专业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
两参一改三相结合的制度的实施,必须与工厂主任责任制和党委领导的职代会制度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章程”。
1960年10月4日,中国共产党正式向全党下发了《关于发展'两参与一改革三结合'制度改进企业管理的指示》。
* 在指示中强调,彻底消除“一长制”残余的根本途径是总结现有经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管理制度,同时,这也是保证增产节钱运动顺利开展和生产持续大跃进的极为重要的条件。
1961年9月16日,中共关于讨论和试验《国有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的指示,重申了李立三近年来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创新和经验。
李立三看到这个官方结论,无比激动。 事实证明,他的劳动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他的许多观点一再被证明是完全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