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你对这段关系不是特别熟悉,那个人在做生意的时候千万不要想着去聚会否则,到时候就是“大错特错”。
我们能听到的很多都是前辈们为我们总结的教训,而这并不是广东省深圳的一位女性,她因此而吃了大亏。
虽然陈女士和经营餐馆的朋友认识了两年,但感情不能说特别好,顶多也就到了见面打招呼的程度。
陈女士得知朋友开了一家餐馆后,一直觉得自己毕竟是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去给她打气。
有一次,陈女士和几个朋友逛完街后,打算吃饭,但很纠结,不知道怎么吃,于是她就想到了朋友开的那家餐厅。
在她去之前,她和朋友在店里看了一眼人均消费水平,原本以为如果太贵,她会换个地方吃饭。
查询信息后发现一般人420元,几个人觉得还行,于是陈女士先跟朋友打了个招呼:我们六个人一会儿去你这边吃顿饭。
没想到,陈女士等人去店里后,竟然想先点菜但我发现我的朋友已经为他们点了食物。
陈女士心想:她点的菜应该是店里推荐的菜,她一定知道什么菜好吃,反正钱不多,所以她可以点。
但上菜后发现点的菜比较一些家常菜,只有廖黄瓜和海螺可能稍微贵一点,但**应该是一般的。
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她去付钱时,她发现这顿“家常饭”一共花了7472元而更令人震惊的是,竟然有700$8 服务费。
陈女士心想,吃饭时喝水和喝水都需要自己倒,从**可以看出,服务费值700元,连一家以餐饮服务闻名的餐厅都比不上。
陈女士没想到去参加聚会就被宰了于是他在网络上**了这件事情,然后朋友给了他3000元的退款。
但她在陈女士的帖子下说:吃得好太贵了。
比如本案中,陈女士朋友的餐厅向她收取了700元的服务费,商家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规定,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产品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则将违反《消费者安全法》。餐厅收取消费者服务费的行为是否违法,是一个具体分析的问题,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收取餐饮服务费。
目前看来,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这些餐饮企业可以自主设定自己餐厅的价格。
如果餐厅要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让他们知道该费用的存在,否则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应的消费费用。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
消费者有权知道他们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他们在消费时获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商家提供一些关于产品的信息,如**、产地、生产日期等。
现在还是有很多餐饮企业想吃的时候消费者要求消费者为自己的餐具付费是否违法? 如果违法,我们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当我们去餐馆吃饭时,商家有义务向我们提供餐具,因此对餐具收费是违法的。
其次,如果有些商家要求我们在吃饭时支付餐具费用,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价格部门或卫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他们的违法行为。
如果消费者举报后与餐饮企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也可以到当地工商办投诉举报。
现在也有很多娱乐场所会被消费者消费对最低限度的箱体消费要求施加最低限度限制,否则会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这种事情,消费者可以直接选择报警处理,请公安机关解决。
然而,很多人都知道商家收取餐具费是违法的,但是他们不想惹麻烦,所以选择吃傻子亏,希望大家都能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