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24年安徽省残疾人就业比例情况
情况网认证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申报缴费相关事项通知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 年第 9 期。
雇主: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CS 2015 72号)、《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总体规划》(法盖**桂2019-2015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明确“跨省总局”工作事项的通知《比例就业网络认证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办函2022年第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安徽省残疾人就业比例认证》(以下简称《网上认证》)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申报缴纳表》(以下简称《残疾保险》)通知如下:
1. 网络认证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23年应当及时向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残疾人就业材料。
2. 网络认证时间
2024年,残疾人就业线上认证时间将按比例安排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没有理由,不可抗拒的原因不会延长网络认证时间。 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证明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3.网络认证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当地政府服务网在线上报本单位上一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也可以向政府服务厅(已进驻政府服务厅的)或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报送上一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残疾(详见附件)。其中:残疾保险由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代收,应登录“安徽省政府服务网”,选择“省残疾人联合会”,点击进入,选择“全国残疾人比例就业”进行**处理; 也可以到安徽省政府事务服务中心当场申报。
四、网络认证需要提交的信息
用人单位按比例参与残疾人就业网上认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按比例编制残疾人就业年度检讨及申报表;
2)用人单位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劳动合同(准备文件由工作人员提供);
4)残疾职工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验证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5)残疾员工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当系统无法自动验证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人身保险证明);
6)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和上一年度的工资表(系统无法自动核验残疾人工资时需要);
7)劳务派遣协议(由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
8)劳务派遣就业认定协议(仅当残疾员工以劳务派遣就业形式确定时填写)。
对于上述材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申报,并保留原件检查复印件进行现场申报(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资料(1)、(2)和(8)可在安徽省政府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比例就业网络认证事项》上查阅**。
5、伤残保险的申报和缴纳时间
2023年度伤残保险申报和支付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用人单位可以就残疾人就业证明相关事宜,按比例咨询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有关残疾保险申报和支付的事宜,请咨询税务部门税务服务大厅和12366税务服务**。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2月 27, 2024.
请遵循以下信息网络认证审核机构名称:颍州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迎淮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中清河游乐园市民活动中心二楼西侧**:0558-2199520
附件: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残疾人就业比例信息清单(点击**查看大图)。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张雅贤主编|梁凡然审计|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