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卫健委、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奖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有关单位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并鼓励更多的公众护理和参与无偿献血。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措施。 加快落实“三免”政策,使获得无偿献血奖和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奖的献血者,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公共交通、免费参观**投资赞助的公园、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费等。
《通知》鼓励献血者“减血费,不跑一次”。 持续推动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血费,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少献血。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证急危重症、孕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非急诊患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同等医疗条件下优先用血。
根据《通知》,今后有关部门要继续提高无偿献血服务的质量和宣传效果推广“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服务。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坚持做好无偿献血的鼓励工作。
据介绍,自2024年《无偿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国全面建立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了一流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格局。 25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热心献血,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数量持续增长,认识到所有临床献血都来自公民无偿献血。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 年全球血液安全和可及性状况报告》,...我国无偿献血总量、血液质量安全水平、临床用血合理水平均居世界前列。
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及军队有关单位
自2024年《无偿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国全面建立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了一流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格局。 25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热心献血,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数量持续增长,认识到所有临床献血都来自公民无偿献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法》,肯定和发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广大市民关心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激励和奖励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
(一)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第一部门的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法》,把无偿献血作为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把无偿献血组织动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结合起来,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评价等评价活动的评价内容。建议在优秀评价中,应优先考虑对无偿献血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根据《国家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4年版)》规定,定期组织国家、省、市级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表彰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全国无偿献血奖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可按要求继续申请无偿献血奖铜奖、银奖、金奖。
(三)做好对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单位的表彰和奖励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无偿献血法》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红十字会等有关团体应当组织、动员、鼓励有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 全面宣传无偿献血优秀单位先进事迹,对集体献血组织动员较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二、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
(一)鼓励各地推行“三免”政策。 加快落实“三免”政策,获得无偿献血奖和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奖的献血者,可享受免费公共交通、免费参观**投资赞助公园、按照当地政策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费。
(二)鼓励献血者“减或减一次血费”。 持续推动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血费,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少献血。目前,已有28个省份实现了全省医院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直接减免血费。
(三)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激励措施。 各地要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可行做法,结合各省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坚持做好无偿献血鼓励工作,不断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让无偿献血者真正享受到无偿献血政策带来的便利。
(四)鼓励青少年参与无偿献血。 根据青少年特点,组织开展个性化主题献血活动,增加献血活动趣味性,提升青少年关注度。 同时,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以制定激励政策,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青少年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使用血液。 在保障急危重症、孕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与非急诊患者病情相同的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三、持续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和宣传效果
(一)继续做好无偿献血服务工作。 各地血站要不断探索,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无偿献血服务质量。 各级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血站要开展血液舆情监测,畅通献血者投诉渠道,接到投诉第一时间处理,及时解决献血者关心的问题。
(二)继续推进“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军队相关卫生部门要加快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推进献血预约,优化献血预约流程,缩短等待时间,方便献血者参与无偿献血。
(三)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公益事业。 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推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节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结合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者奖励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法》,制定完善实施无偿献血者激励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无偿献血者便捷快捷地享受相关政策。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做好无偿献血激励奖励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 广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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