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公开考试的不断深入了解,一系列原本令人困惑的申请条件,如专业限制、学历要求、年龄限制等,如今已成为大多数申请者的常识。
然而,在对公共安全的众多限制中,有些职位选择男女分开招聘。 例如,在同一个单元中,释放了两个职位,一个只针对男生,另一个只针对女生。
也有一些单位规定,释放的职位仅限于男生或女生。 这种个别单位只招一个性别候选人或分别招两个性别候选人的行为,在社会上被误解了。
甚至,相当多的公开考试培训机构在说教中对此大惊小怪。一方面,各种经不起推敲的解释,从侧面否定了公开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也容易误导考生。
招募不同的男性和女性
将性别作为公开考试的主要标准并不是一个巧妙的标准,它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但近年来一直在增加。 而且,性别限制不仅在国家考试中被发现,而且在省级考试中也广泛分布。
比如2024年国考,公安部列出的几个岗位都限制男性,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大部分岗位也要求男性。 相反,中华全国妇联权益部和联络部要求她们是女性。
再比如,2024年河南省第三监狱将需要女性,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将只要求女性。 同一单位也有单独的性别限制,比如浙江省考试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要求女性,一个要求男性。
随着公开考试走向细化,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尝试去区分和适应分级题和性别限制。 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招聘的大趋势。
歪曲的解释
许多人对公开考试男女分开招收做出了不同的解释。 不幸的是,有些人在分析它时已经偏离了轨道。
有人认为,对男女征兵的限制是由于某些单位的征聘造成的内部性别比例失衡,需要通过强制性条例加以修正。 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事实,即近年来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公务员通过了考试。
诚然,招聘中存在性别偏见。 但是,目前大多数单位人员性别比例的状况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并不是近年来公开考试招聘造成的。
也有人认为,对男性的限制比女性多,是因为女孩比男孩有更大的优势。 甚至有一些培训机构会从试题和公开考试面试的类型入手,说男生有优势,每个女生都说女生有优势。
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区别
不可否认的是,从结果来看,很多单位都会出现男女比例失衡的结果。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女比例并不均匀,结果自然是偏颇的。
至于哪种题型适合男生,哪种题型适合女生,那就更是胡说八道了。 公开考试的题目类型只适合准备更充分的考生,不分男女。
决定哪个男孩或女孩在面试中占有优势也是一个错误的命题。 面试官不是单位的负责人,所以在录取时没有必要有性别取向。 而且,面试官有男有女,因性别偏好而产生的面试分数差异,无非是一厢情愿和自我安慰。
事实上,公开考试职位对男女性别的限制,归根结底是建立在职位匹配的考虑之上。 工作匹配程度是由男女差异造成的。
在这种性别差异下,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自然更倾向于招收女学生,而出差频繁的一线公安岗位、统计调查队、法院纪检单位也更倾向于男生,这没什么好争辩的。
与其琢磨招聘单位是男生还是女生,不如多想想如何利用性别限制来选择岗位。 如果说应届毕业生是不是省考最大的准入门槛,那么性别限位就是国考不假思索的选择。
在公开考试的战场上,只有分数,不分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