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布斯《2016年留学指南》数据,中国“二代企业”中有80余人是海归。 “娱乐业纪委”小儿子王思聪、“赌王”小儿子何有军,成为新时代年轻人的标杆。
在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之后,许多企业家认为,如果他们的孩子能够获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他们就可以帮助制定未来可能的移民计划。
但是,我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下简称《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居住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这意味着,家族企业第二代取得境外地位后,工商登记机关可以利用第二代的境外地位来判断是否属于以外商身份继承境内公司股权的情形。 如果这些企业属于商务部《外商投资指导产业清单》中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企业二代能否顺利将股权转入自己名下?
在实践中,对这种情况存在争议和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企业章程中关于股权继承问题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应由第二代作为法定继承人。 但是,内资企业股东是否可以变更外国人登记,涉及我国外国人投资内资企业的行政审批制度。 因此,应以行政审批结果为准。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公众咨询栏明确答复,外国人继承境内自然人独资经营将导致公司性质发生变化。 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权继承,第二代可以依法继承公司的股东地位,无需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成为公司的合法继承人。 判断公司是国内公司还是外资公司,是以出资地为依据,与股东国籍无关。 如果成为外国人的中国人继承了内资公司的股权,则在不改变公司出资地的情况下,内资公司不应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公司性质仍应为内资公司,由于是内资公司,公司股东变更无需办理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手续。
由此可见,第二代涉外身份的传承过程中,确实存在各种不确定性。 为了避免这样的矛盾和尴尬,创业者应该在小范围内选择继承人后,开始考虑消除这些障碍,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