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报道称,“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将于2024年1月上线,仅供法院人员在内部私人网站上搜索裁判文书,律师、法律研究人员和广大公众无法访问。
一项政策对于不同的利益集团来说,难免会有不同的利弊,那么谁愿意将司法判决公之于众呢?谁反对披露?
当然,要公开的人是大多数普通人,大多数是律师,大多数是从事法律研究的大学教师,是做个人和机构诚信调查的人,是做自决的人。
反对披露、希望不披露的利益集团主要有:**怕披露的法官,一些水平不高甚至收受黑钱的法官,不用担心自己的笔误多年后会被纠正,行贿者再也不用担心被翻出来要求追究责任, 而一些犯罪诚信较差的当事人,也不再用担心自己的失信记录会被其他人或机构警惕。
如果判决书不公之于众,中国人民就不会知道江苏连云港90后女辅警敲诈勒索多名公职人员的案件。 如果裁判文书不公开,中国人民就不会知道,深圳市律师协会原会长林某驰为了在法庭上“充分表达辩护意见,不被打断”,被迫向法官行贿20万元你受到过严厉的惩罚吗?如果裁判文书不公开,中国人民就不会知道,中国铁路总公司总部纪检干部于某平是一名知法违法的纪检员,醉酒司机撞死人后,逃到足疗店躲藏起来, 事发后8小时才投案自首。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
有人说,几十年前司法文书不公开,不是和司法办案不一样吗?- 对于这种白痴,你可以反问:几十年前没有手机,私家车很少,没有互联网,那你为什么现在用手机,开私家车,上网?
还有人说,司法文件是公开的,侵犯了隐私。 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是隐私,杀人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杀了人,这就是隐私吗?违反法律的事实不是隐私。 如果你不想尴尬,就不要触犯法律。
浑浊的水域适合钓鱼。 以公开促正义,以透明促诚信,是人类文明的铁律。 美国、英国、日本,甚至台湾、中国、香港都是开放的。 **财产不公开,全国学术界优秀青年名单不公开,教育部第五轮纪律考核结果不公开,青年失业率不再公开,裁判文书不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