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法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管理局(The 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指控瑞士奢侈手表制造商劳力士916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元)。2亿美元)禁止其零售商在网上销售劳力士手表。
劳力士拒绝对这一轰动一时的处罚决定发表评论。
多年来,劳力士一直活跃于法国奢侈腕表市场,透过独家授权独立零售商网络推广其腕表。
根据该报告,法国竞争管理局在收到珠宝经销商Bijouterie Horlogerie和Pellegrin & Fils的投诉并对劳力士进行突击检查后做出了处罚决定。
据悉,劳力士在向钟表及珠宝特许人分销腕表时,会根据「劳力士选择性分销协议」授予零售商分销其产品的权利。 劳力士要求授权经销商只销售店内交易,不能通过邮购或电子商务平台销售。
法国竞争管理局还披露了劳力士致零售商的一封信,以证实这一点,“我们确认,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授权零售商都不能通过互联网或邮购销售我们的产品。 任何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销售均违反我们所有授权零售商签署的选择性分销协议第 iv 节3.B条的规定 ”
法国竞争管理局认为,上述条款已经构成限制竞争的纵向垄断协议。 劳力士则辩称,禁止销售是为了保护品牌形象,打击假冒产品和类似产品。
法国竞争管理局并不质疑劳力士目标的合法性,但辩称禁止**销售不是与之相称的措施。 这是因为劳力士的主要竞争对手本身也面临此类风险,他们“已经实施了(主要是技术)解决方案”,以协调销售与打击假冒行为。此外,劳力士还与其中一家零售商合作,制定了一项购买二手手表的计划,并保证其真实性。
因此,法国竞争管理局认为绝对禁止销售其产品是不合理的。 法国竞争管理局认为,劳力士的做法“相当于关闭商业化渠道,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零售商的利益,而包括手表在内的奢侈品**的销售在过去15年中一直在蓬勃发展”。
然而,劳力士尚未得到监管机构的确认,对手表施加**限制,因为法国竞争管理局发现,“案件中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劳力士法国限制了其授权零售商的定价自由。 ”
除罚款外,法国竞争事务管理局还要求劳力士法国附属公司将有关决定通知有关零售商,并在两个月内连续七天公布有关**的罚款决定摘要。
湾区财经综合《南方世纪经济报道》综合报告。
编辑: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