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客户|记者 马 Jing.
12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政策例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林绍斌介绍,近年来,海关充分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衔接枢纽优势, 围绕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监管等工作,着力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量,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助力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市场、世界第一大国家。今年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37个96万亿元。
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海关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发挥着重要作用。 海关将按照近期出台的加快内外贸一体化的18条措施,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为内外贸一体化贡献力量。
一是多举并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规则和制度衔接。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海关将围绕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估工作,及时向出口企业宣传和落实相关成果。 同时,深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际合作,积极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在线核查,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受理范围,大力推进内外贸易规则体系衔接融合。
二是加强协调,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无论是内贸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贸企业“转内销”,都需要一个好的渠道和平台。 企业内外贸市场难以转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良好的对接和沟通渠道平台。 海关将着力推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持续推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改革措施落地,支持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帮助企业打造品牌,拓宽渠道,帮助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之间顺利切换。
三是继续着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好不好,发展环境很重要。 这也是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和专利权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国内外市场畅通的信用环境的18条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海关还将加大力度,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同时严防假冒伪劣商品对内外贸市场造成冲击。 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支持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加快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同船开展内外贸集装箱运输,提高物流便利性,为内外贸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