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红东方根据《北京**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上市审查规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申请中止复审,暂停其公开发售**和上市复审。
红东方暂停上市的理由是“因**关注仍需进一步落实”,这也是北交所开市以来以“**关注”为由正式宣布的首个上市项目。
河南红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红东方“)。主要从事农药原料及制剂、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草甘膦原药。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以草甘膦TC为核心业务,构建了从蒸汽**、精细化工产品生产、TC合成,到草甘膦制备及副产物资源综合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已成为具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的草甘膦生产企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红东方生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0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8%96%,为公司控股股东。 韩根生、于红霞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75,124,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9807%、韩根生、于红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19345万元,同比下降37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8451万元,下跌70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220万元,同比减少7195%。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期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加权平均股本回报率不低于8%,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加权平均股本回报率不低于8%。
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5,533,334股(不考虑超额配股权),或不超过29,363,334股(在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成本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此前,Red Oriental从12筹集了资金91 亿美元至 10 美元91亿元。 对此,红东方解释称,这是基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考虑。
今年,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首批上市公司中,安达科技筹集了65亿元首位,按目前在京交所上市的所有公司计算,红东方将排名第二,仅次于北泰瑞。
第5项质询舆论对环保和过度批准生产的负面舆论(1)环境合规。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C26),农药及化工行业在产品生产阶段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三废”排放,属于重污染行业。 2024年3月,新京报、大河日报、人民网等报道了许昌市建安区2300多亩农田小麦幼苗黄死事件。
请向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是否因上述“建安区2300多亩农田小麦苗遭草甘膦药害”**报告被主管机关调查,说明具体调查及调查结论,发行人是否为草甘膦药害事件责任主体,是否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众舆情所涉农田的种植现状,是否再次发生类似**报案事件,发行人有无其他主管部门环保检查或其他负面环境舆意。
发行人现有项目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污染物总量减量替代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募捐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的规定,获得本级生态环境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生态环境部文件;发行人的已建成、在建、筹资项目是否以主管机关审批、审批、备案等程序和履约为准。 发证人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续期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超出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是否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近36个月内是否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和整改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是否发生过环境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是否有关于公司环保状况的负面报道。 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2024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以及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是否涉及清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产生的收入和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要产品的比例是否为主要产品由发行人制作;如果发行人生产清单中的相关产品,请说明未来的压降计划。
发行人的在建项目和筹资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能耗双控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报告期内,存在超批生产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2024年至2024年,发行人实际产生的盐酸、甲醛、氯甲烷、硫酸、亚磷酸等副产品产量超过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非药物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书》的准许产量。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盐酸、甲醛、氯甲烷、硫酸、亚磷酸超标数量及比例,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能源评价及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用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的整改措施及重新实施情况,是否发生环境事故或安全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被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合规根据申请文件,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和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由于化工企业固有的特性,如存在化学反应过程、连续不间断作业等,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因此公司在生产经营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请发行人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生产、使用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所涉及的具体环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经营、购入、储存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是否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说明发行人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说明发行人对安全生产的投资情况,以及发行人使用安全生产费是否与自身规模相匹配。 说明发行人的客户和商家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储存条件、负责运输的运输公司及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如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客户、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客户、销售收入、购买金额及比例等。
(四)经营资质的完整性招股书显示,我国农药监督管理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登记制度、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等。
请发行人结合公司农药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说明目前许可证续期情况及是否存在逾期经营情况。
说明发证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8月3日取得,有效期仅为6个月的原因,并根据历史换证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或超过时限或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形。 发行人是否取得农药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证、资质、证明和备案,是否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备案文件,是否符合必要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是否合法有效。
发行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资质许可、认证、备案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开展业务,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调查、通报或处罚,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查,并给出明确意见。 第2项质询主要产品是产能受限的影响
招股书显示,(1)公司草甘膦产品销售收入为48,697350,000元,94,833500,000元,166,966300,000 美元和 37,601 美元7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万元。 24% 和 9002%。2024年10月30日,国家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将“新型草甘膦”列为限量产能
(3)在国内市场,贵州、丽水等部分地区已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使用草甘膦,在国际市场上,斯里兰卡、法国、德国等国家或地区也出台了限制或禁止使用草甘膦的措施。 (4)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在“行业基本信息”部分引用了更多2024年的数据。
请发行人(一)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调整,说明农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情况和未来趋势,说明国内外部分地区对草甘膦使用实行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原因,主要使用国对我国出口农药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等保护措施说明上述行业政策对草甘膦行业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和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发行人是否处于经历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暴跌和增长停滞的行业。
2)说明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的产业规划布局,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是否位于化工园区,生产经营和募资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的限制和淘汰行业; 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根据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结合发行人主要销售区域的相关政策,说明前述情形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产业政策,并就前述事项作出具体重大事件提示和风险披露。(3)结合行业政策和草甘膦市场变化,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发展趋势或计划、产品结构单一风险的应对措施和有效性,充分揭示与业务增长相关的风险。
4)说明中国草甘膦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市场竞争格局和变化,发行人在市场份额、产能规模等方面的比例和排名,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和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的优缺点,并在招股书中更新草甘膦行业的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数据。请保荐人检讨上述事项,并就发行人是否对发行人继续在市场上独立及持续经营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出具明确意见。
第11项质询筹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拟募集资金1291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工业副产盐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1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
(1)工业副产品盐资源综合利用及生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的可行性。 请发行人
说明公司现有精细化工产品的关系和差异清单,分析发行人在募资投资项目实施前后的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固定资产、软硬件设备、员工数量和结构、研发模式、生产模式等方面的变化, 并说明募集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显露。结合人员、技术、客户等储备,说明六氟磷酸锂项目的研发进展、市场需求测算合理性、市场发展及手头订单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研发失败或无法量产或产能过剩,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显露。
说明筹资投资项目涉及的土地用途、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能源评价等项目的审批相关程序是否已经完成,如未完成,说明进展情况。 (2)研发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请发行人结合现有不动产使用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同行业公众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披露募集资金建设或购买不动产所必需的新增不动产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未来生产经营的具体规划是否存在闲置风险。
结合研发模式、支出构成、历史研发投入规模等,计算资本需求的合理性。 说明拟研发项目和研发项目选择的合理性,研发成果对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募资项目相应研究人员的规模和薪酬明细,与同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是否与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相符。
(3)大额分红背景下补充流动性的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自2024年以来,发行人已支付两次现金分红,分红总额为820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交易金融资产达412亿元。 请发行人
结合报告期末账面货币资金情况、报告期各期分红情况、大额理财产品支出情况、生产经营计划、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需求的计算过程和依据,阐述了补充流动性和资金规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查,并给出明确的意见。 根据红东发布的最新公告,公司将从1291 亿美元至 10 美元91亿元,同时放弃“补充流动性”的募资项目。 红东方表示:“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拟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计划中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