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通知
签证申请人需要通过官方**提前预约以便继续签证申请。 提交申请时,如果提交的文件不是德语或英语,则必须附有翻译件。 提交申请时,要求申请人出示与基本个人信息相关的原始文件、证书、毕业证书等材料。 提交申请后,原件将退还。大使馆或领事馆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文件,以满足签证申请的要求。 签证的签发通常须经德国当地主管外国人办公室的批准,只有在获得批准后才能签发签证。 签证申请的正常处理时间为5周,但在某些情况下,处理时间可能会更长。 建议尽早申请签证,越早越好提前六个月提交您的签证申请。 请不要在正常处理时间内询问您的签证进度状态,因为这只会增加签证办公室的工作量,并且不会得到答复。
2. 一般资料
根据德国教育部的决定,持有中国学校文凭的学生,如果计划在德国习学习3个月以上,必须在申请签证前接受一名学生留在德国审计部 (APS)。的审计过程。 只有成功获得APS证书,他们有资格被德国大学录取。 这些人已经被德国大学录取(包括参加大学预科语言课程)。或者被预科学校录取的外国学生可以申请签证来德国学习。 我们建议这些学生尽快获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确认书。 如果您还没有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您仍然可以选择在德国参加大学预科课程。 此逗留期限不超过一年,只允许在节假日工作。 学生也可以作为学生申请者前往德国,例如参加入学考试。 如果他们在德国逗留期间被大学录取,他们可以获得在德国学习的居留许可。
三、所需材料签证申请表护照复印件德国大学或语言课程的录取通知书大学教学语言和所需语言水平的描述资金证明已获得德语能力证明毕业证书简历出国留学动机解释信,在德留学人员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证书 审核证书 APS传真医疗保险证明
四、学生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免責聲明:本通知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均基于撰写本文时可用的知识和估计,特别是由于在此期间法律法规的变化,无法保证其完整性和正确性。 以德语版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和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