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防止或减少工程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对施工安全和正常运行的影响,确保人员和货物的安全,确保工程的健康运行。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 职责。 3.1、项目管理部负责检查项目部的应急响应情况,督促项目经理完善应急制度。
3.2、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危机应急小组,负责识别和预防项目中潜在的危机,在危机发生时,是第一责任人,及时有效处理危机。
3.3、项目经理负责在必要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请求协助处理工程危机。
3.4、项目经理负责适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危机原因和处理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从项目和公司层面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5、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演练的记录,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4 虚拟机管理程序。
4.1.危机识别。
4.1.1.安全工程危机。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令第493号)及以上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及以上。
2)对集团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具体是指国家级、省部级报纸、广电等三大门户网站(搜狐、网易、新浪)的披露;国家、省、部级**机关通报;上市公司安委会认为存在重大负面影响。
3)火灾,**事故。
4)塔吊、电梯等重大设备事故。
5)基坑坍塌事故。
6)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
7)传染病流行和群体性职业病事件。
4.1.2、建筑工程危机。
1)突然彻底停水,严重影响生产生活。
2)突然全面停电,对塔吊和混凝土浇筑的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3)水管突然爆裂,对施工现场造成严重冲击,经济损失大。
4)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施工现场影响严重,经济损失大。
5)因大宗分包合同异常退出而对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3.管理工程危机。
1)持续和严重的施工延误。
2)严重质量事故,对工期和造价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3)对公司领导和上市公司提出严重的书面警告、投诉、持续投诉或直接不满的。
4) * 严厉的行政处罚,较大的经济处罚和部门连续处罚。
5)5名以上职工集体上访、职工阻塞市政道路、攀爬屋顶或塔吊等劳动事故。
6)因劳动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和诉讼。
7)项目部经理及以上人员持续流失。
8)项目经理与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员工之间持续工作冲突。
4.2 危机应急管理。
成立项目危机应急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项目其他部门经理为班组成员。 应急小组应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关于潜在危机的工作会议,会议记录应反映在月度报告中。
4.2.1、安全工程危机应急管理。
1)每3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项目开工前,联系施工现场附近的医院,及时与医院签订抢救协议。
3)在办公、生产、生活区显眼处公示医院、消防、供电、供水、供气、卫生防疫、保险公司等急救或***
4)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总包有5名以上合格急救人员,每份分包合同有2名以上合格急救人员。
5)配备急救担架、急救箱、24小时待命车等急救资源。
6)配备应急沙袋、砂袋、水泵、电箱、防雨布、挖掘机、叉车、汽车起重机、氧气乙炔瓶等基坑坍塌、机械设备事故应急设备及材料。
7)除正常的消防设施外,还配备应急灭火器、水带、氧气面罩等消防应急设备和物资。
8)指定专用仓库存放应急物资,应急仓库及物资均标明“应急”字样,日常工作不得挪用。项目部应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库存和有效期。
9)应急设备和资源可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用,但应制定管理措施,确保在发生危机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如宣布挖掘机、叉车、起重机司机**)。
10)因安全、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在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报告。
11)因火灾事故造成生活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对职工宿舍进行重新布置,并配备生活用品,同时计算职工的实际经济损失。
12)**部门立案调查安全火灾事故时,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原则上为项目安全员)协助调查,避免信息混淆。
13)应预留足够的现金,用于及时救治伤员和安置伤员亲属。
4.2.2、建设工程危机应急管理。
1)与气象、电力、供水等部门签订协议或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台风、降雨、水电等信息。
2)基坑回填完成前,除独立分包外,还应配备大功率水泵、电箱和抽水队,确保不会因台风、阴雨天气而发生水浸。如果基坑因恶劣天气而坍塌,可同时启动应急设备和物资进行救援。
3)结合施工总体布局,在生产区和生活区适当位置设置蓄水池,停水前提前蓄水,保证工人生活和现场施工所需的用水量。
4)配备柴油发电机,并结合临时水电布置图储存适量柴油,对以下情况发电机的启动、切换、运行进行现场演练,提前解决问题。
a 发电机首次安装、调试或更换后;
b 在每次收到停电通知后或每次正式停电之前;
c 每次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前;
d 每次恶劣天气前都可能导致现场停电;
e 重大视察、视察、走访、观察等大型活动前。
5)柴油发电机应急电源范围。
突然停电时正在浇筑混凝土的塔式起重机、混凝土泵、振动设备;
b 停电期间的安全照明;
c. 恶劣天气下抽水和排水泵电箱;
d. 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和访客使用的电梯和其他设备;
e 因突然停电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作业,如钢构件、大型设备的空中吊装等。
超出此范围的工作不得占用应急电源。
6)项目部应结合机电司管理文件制定管道抑制、排水细则,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督导、督导等程序,防止管道爆裂给施工现场造成严重损失。
7)项目部应通过分包和现场记录,充分掌握分包人力、设备、材料的投入情况,在分包发生主动或被动异常退出时迅速关闭分包工地,并安排后续分包接手,避免现场分包造成现场混乱。
8)分包商非正常退出后,应立即成立专项小组,与分包商进行清算。
4.2.3.应急管理管理项目的危机管理。
1)项目部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总工期和重点线路的延误情况进行复核,积极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不得累计延误。逾期涉及业主决策效率、重大经营问题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协助解决。
2)当重要工期存在延误隐患时,项目部应组织业主、监理、总包、分包、承包人等相关方高层领导,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项工期动员大会。
3)原则上,项目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应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质量缺陷和问题,并下功夫进行整改,避免长期不注重质量、难以逆转的分包和团队。必要时,项目经理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4)项目经理应与业主项目部、监理保持工作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业主关注的问题和对总包工作评价,防止业主不满的积累和正式投诉的形成。必要时,项目经理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5)项目经理应指派专人与公用事业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并应直接参与重要管理部门的沟通工作,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以各种形式与管理部门进行有效沟通,避免行政处罚。必要时,项目经理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6)项目经理应掌握分包商向工人支付工资的情况,公布生产生活区拖欠工资投诉情况,督促在春节、中秋节、上学期间、农忙农等拖欠工资投诉期间及时提前向工人支付工资。
7)项目经理应组织与员工、承包商、分包商就劳动经济合同纠纷积极谈判,避免仲裁和诉讼,必要时向公司合同部和总经理报告协助解决。发生仲裁诉讼时,项目经理应根据公司及法律顾问的要求准备应诉材料,防止与仲裁、诉讼有关的文件、资料的传播。
8)项目经理应每月组织一次专题会议,讨论项目团队建设工作,解决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困惑。项目经理要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原则上应结合项目评估,每三个月与项目员工进行一次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解答员工的疑惑。
9)项目经理必要时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要求公司各部门派员到项目现场工作,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各部门对项目部工作的支持情况及工作效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