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报酬。那么居民个人取得佣金收入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1)一般佣金收入
1.每月预扣和预付款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提成和其他报酬的,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2执行。
注:劳动报酬所得为一次性所得的,作为一次性所得取得;如果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收益,则一个月内取得的收益视为一次。
2.年度综合收益对账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去费用的20%作为所得额后的余额,依法计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多缴税款,补补不足。
(2)人身保险人、保险营销人员、**经纪人赚取的佣金收入
如为劳务报酬所得,扣除费用20%后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经营发展成本和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业务发展成本按收入金额的25%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财税2024年第164号)规定,扣缴单位对保险营销商、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缴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9号),对上一纳税年度每月向同一单位工资、薪金所得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代扣代缴、预缴当年工资。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从1月份起,按每年扣除6万元的金额,直接计算扣除费用。居民个人按照累计扣缴方法预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上述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百项援助方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相关优惠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年第1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9号)。
本文**:本文由网络收集整理。
声明:本文仅供通讯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标记错误或侵犯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有时
准备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