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监督者怎么看?昆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吴忠林应邀就全市建设“大监管”格局发表看法。
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建立目标体系。
一是步调一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的“总督”工作体系,形成一套治党治党“组合拳”,是推动形成干部廉洁、政清廉、社会清廉良好局面的重要举措。 在吴仲林看来,金融监管作为党和国家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统筹金融部门内部监管,紧紧围绕第一、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厘清金融监管检查思路,凝聚监管合力,切实形成“大监管”格局。 营造清正的政治生态。
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职责职能,把握监督检查重点,创新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在规范财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等方面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在谈到如何构建全市“大监管”格局时,吴仲林表示,要把落实好市委和城市一流政策、顺利落实政府令作为金融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以党内监督为龙头,以金融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内部监督检查为抓手,以重点监督为规范,各司其职,各司其职,步调一致。
一是党内监督和金融监督检查的“大监管”格局,目标明确,协调有力,成果共享,为昆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不断强化“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纪检组组长、领导班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内部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审议各监督职能部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力量,研究批准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金融监管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个弹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坚决履行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努力构建金融内监和各类监管的'大监管'格局。 吴仲林说。
近年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党对财会监管的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引领,突出政治属性,严格财务纪律,制定印发了《关于统筹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方案》。针对金融资金监管“清洁源头行动”对“清洁云南”建设暴露出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金融资金监管十项措施”等,不断完善财会监管体系坚持建设财政部门、有关部门等监督机构横向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协调,加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调联动,畅通群众监督、监督渠道,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从金融资金管理和使用源头上推进反腐败治理。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积极发挥财会监管、纪检督查、稽查督查、审计督导的合力联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吴仲林介绍,市财政局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收紧“钱袋”、管理“账簿”,从源头上铲除财政资金领域违法违纪的土壤,营造清清正的政治生态, 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昆明**记者陆文康,通讯员耿飞、全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