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回顾2024年刑事追诉领域的热点事件,从推动构建犯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到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量,从惩治文物犯罪到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高发, 严惩环境污染犯罪,齐心协力保护绿水青山,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粮袋”,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到深挖民营企业“飞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这些热词,我们可以了解2024年稳健而影响深远的刑事起诉的“遗传密码”。
建立轻罪治理体系
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刑事结构新变化和刑事治理新形势,坚持法治引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在轻罪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贯彻宽严结合的刑事政策,提高办案轻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6月召开的全国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提出,“推进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建设”;7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为适应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还需要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2023-2024年检察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构建犯罪惩治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
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山西调研时再次强调,面对刑事结构的变化,要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 11月1日,轻罪治理制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广东深圳举行。
轻重分开、复杂简单分开、治理延伸“,检察机关在推进轻罪管理实践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在不断研究探索轻罪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2024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高发态势。
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与公安、法院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推进“全链条反诈骗、防诈、反诈骗、防诈 全行业反舞弊、全社会反舞弊“的打控体系。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启动第三批5起特大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联合督办,全力打击团伙、破网、断链,深入挖掘组织者、头目和幕后“金融家”。 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工作(2024年)》,系统分析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的主要情况,并就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提出了风险警示和建议。 据统计,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3起因掩盖、隐瞒犯罪所得而被起诉4万余人,同比增长近52%10超过40,000人,同比增长近80%。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公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的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戒力度,加强追赃损失,推进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安徽省芜湖市九江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社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预防犯罪工作。
文物犯罪的惩治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液,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文物犯罪,推进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和预防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以优质高效的检察职责保护国家历史脉络。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打击和预防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4年)》,进一步完善打击和预防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及时通报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 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主题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延续中国历史脉络”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合作、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工作情况: 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国家检察机关核准决定逮捕妨碍文物经营案件1451人3192人,起诉文物犯罪案件1785人5020人,有效打击震慑文物犯罪。发布会当天,还公布了5起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对文物的司法保护:加大追查追缴力度,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全社会文物保护合力;标本兼治,推进源头管理;以大数据赋能,推动文物综合保护。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起诉一起文物倒卖案,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犯罪与治理并重,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和追赃失物力度,优质高效履行职责,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有效运用反洗钱工作遏制上游犯罪,促进追赃追回损失,继续加强部门协调,将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引领和增强全社会反洗钱意识。 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44批金融犯罪主题指导性案例,聚焦私募等新型金融犯罪,突出了高质量、高效率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还把打击金融业职务犯罪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密结合起来。 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重点关注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旨在为各级检察机关准确认定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事实、适用法律提供参考,切实提升金融领域反腐败精准度。
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部署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工作。 《意见》对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贯彻落实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财务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调查。
深挖民营企业“飞蛾”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4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42届检察公开日活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私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决策部署,把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作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行为。依法办理,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活动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院负责人结合检察案件作了《企业经营犯罪风险与防范法治讲座》。
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继续完善刑事追察工作,依法惩处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犯罪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办案过程中落实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不仅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而且保障企业在办案过程中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帮助民营企业杜绝舞弊,改善内部治理。
湖北省枝江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到涉案企业调研。
严惩污染环境犯罪
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姿态,以专项行动带动全链条打击。 2024年至202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30,000人,受理、审查和起诉破坏资源保护罪 3510,000人。 2024年5月20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警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违法违规海砂开采专项行动9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行为。
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共同保护绿水青山。 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依法发布7起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典型案例,围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的共性特征形成合力10月,上述三部门依法联合发布严惩重点排污单位造假自动监测数据犯罪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协同。
为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环境污染罪的门槛由“行为定罪+结果定罪”调整为主要行为定罪;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海上含沙刑事案件证据处理指引》。
9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访了一起非法采矿案被毁地的现场。
打击新型毒品犯罪
近年来,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形势下,传统渠道有所缩小,但一些国家管制的一类产品和精神药品却流入非法渠道,滥用毒品作为替代品的现象频发,相关案件快速增长。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邮政局等17个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安全投递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递渠道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非法送药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来看,涉及优质产品和精神药品的犯罪仍然较多,特别是医疗从业人员在管理和使用优质产品和精神药品过程中违法,导致非法使用优质产品和精神药品,甚至流入毒品生产和贩运渠道。 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涉及优质产品和精神药品失控的涉毒犯罪,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优质产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加强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发布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十大典型案例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5起惩治一级产品和精神药品失控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创新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加强对优质产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
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贩毒制造案件时,就专业问题咨询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士。
守护“粮袋”。
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 2024年1月,**纪委、国家监委要求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作出的有力举措。
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要通过依法积极履行职责,严惩粮食涉职犯罪,推动完善粮食购销领域管理制度, 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粮袋”。5月至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责,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12月9日,为进一步加强依法办案,推进重点领域腐败犯罪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10起。 这批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会同监察、审判等机关依法严惩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的明确态度,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结合监督依法积极履行职责的状况。 审判等机关,加大职务犯罪案件追赃追失力度,加强诉讼源头治理,加强法治教育,推动涉案单位堵住制度漏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刑事上诉
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原则,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刑事检察申诉是对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手段。 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要求,履行刑事申诉职责,依法办理了一大批检察抗诉案件,成效显著。 2024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抗诉530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发回重审3000余件,占审判总数的74件2%。
为全面准确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抗诉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6日发布了第45批指导性案例,这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一批以刑事抗诉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 本批指导性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刑事抗诉条件和标准的特点,突出了刑事检察反起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制度价值,突出了刑事审判监督与推进诉讼源地治理的深度融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刑事申诉指导性案例研究,以发布刑事申诉指导性案例为契机,不断加强刑事检察申诉工作,高质量、高效办理每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东省检察院对一起贩毒案件提出抗诉,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将被告人改判为无期徒刑。
跨省看守所交叉巡查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跨省看守所交叉巡查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院组织4个巡回检察组对四川、福建、广西、山东等地相关看守所开展现场检查。 9月中旬至10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采取专项检查和“回顾”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跨省看守所检查的质量和效益。 为检验现场整改的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院按照有关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逐一检查公安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院反馈整改情况、 检察机关、派驻检察机关,落实向有关单位下达的纠正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和通知,对有关检察机关指派的巡回检察院发现的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巡回检察院发现的其他重大问题进行整改。
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监狱巡检指导意见》和《看守所巡回检查指导意见》。 各地检察机关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巡回检察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检察官利用大数据模型进行线索搜索。
检察院**稿件协调员:马菲菲·曹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