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岁的女子小楼在吉林省长春市某夜市小吃街被周从高空抛出的砖头砸中,不幸去世。
12月13日,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记者从小楼姐那里了解到,法院判处周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4万元以上。
庭审中,周没有上庭上诉,也没有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首先,我还是要感谢司法机关的公正,感谢法律给予姐姐的公平正义。 小楼的姐姐说,一审判决后,她的心情百感交集,姐姐的人生无可挽回,家人也深受影响。 庭审中,周的母亲也趴在栏杆上,在周被判处死刑后哭泣。 “这种悲伤的事情不应该发生。 她说。
据此前报道,娄女士的妹妹小楼今年28岁,生前在北京从事律师工作,原本是去长春探亲。 她的事业正在上升,有一个稳定的男朋友,并且已经有了结婚的计划。 但不幸发生了,娄女士说。
6月22日晚,小楼路过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小吃街,被33层楼扔下的砖头砸中,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无生命体征。
娄女士回忆说,**告诉她,嫌疑人是一名20多岁的江西男子,十多天前来到长春,没有固定工作,住在日租房里。 7月24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犯罪嫌疑人周案时精神状态无精神病,案发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1月2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于晚日宣判。
据了解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因无法自给自足,厌世、仇社会,有预谋多次从高层建筑中扔砖头等物品,以伤害地面上不明人员的生命。 2024年6月22日21:00-23:00,周先后在朝阳区朝阳区红旗街道某公寓32楼走廊窗户和某公寓屋顶向地面人群投掷8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受害人肖楼的额头。
此前,2024年6月17日16时30分左右,周从本市红旗街道某公寓3310房间窗户扔出两桶5升瓶装水,其中一桶打在被害人董的肩膀、手指和腿上当天22时40分左右,周再次向房间扔了三罐未开封的可乐,其中一罐砸中了受害人宋某的额头。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肖楼死于钝器击中头部造成严重头部受伤受害人宋某的外伤造成的伤害程度是头皮上有轻微的瘀伤。 法医精神病学鉴定:被告人周在案发时没有精神病;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侦破后,被告人周自愿投案自首。 检察院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提起公诉。
此前的公诉意见认为,周应当依法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周的作案动机和行为手段卑鄙,社会危害大,虽然有自首的情形,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周到案后和庭审中,没有道歉悔意,建议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澎湃新闻